新北 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10月提出
民衆黨新北市議員陳世軒(中)15日指出,農業局提出「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但卻將所有執行權,包含公園抽菸取締與開罰交由區公所負責,憂心公所人力恐無法負荷。(陳世軒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全臺都有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唯獨新北市只有管理辦法,民衆黨新北市議員陳世軒15日指出,農業局終於在10月提出「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但將所有執行權,包含公園抽菸取締與開罰交給區公所負責,憂心公所人力無法負荷。民政局長林耀長表示,會再跟農業局討論如何做好相關配套。
陳世軒15日在議會質詢表示,新北市僅有「新北市公園管理辦法」管理公園,14年來並無新訂任何相關自治條例,尤其面對民衆在公園內抽菸,只能依《菸害防制法》由主責的衛生局人員稽查開罰,實際上多倚賴民衆檢舉。以今年爲例,全市1000多座公園,衛生局僅收到182件檢舉案,成功開罰114件,稽查與執法能量遠遠不足應付。
陳世軒詢問,農業局10月上旬終於提出「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但往後民衆在公園抽菸,是由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開罰,還是由區公所經建課取締,兩者罰款不同,最高分別是1萬元及6000元。
林耀長說,公園內抽菸開罰優先適用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現因無自治條例開罰所以用《菸害防制法》;衛生局長陳潤秋說,《菸害防制法》對於在公園抽菸範圍有嚴格規定,如在公園內於指定的無煙區抽菸由《菸害防制法》開罰,周邊行人道交由自治條例規範較有彈性,已把相關意見反映給農業局。
農業局長諶錫輝表示,「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告到29日,11月中旬送府內法規會審議,市政會議通過後會送議會法規會,將逐條審議討論條例草案,後續尊重審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