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兒童體適能館契約 全數不合格

新北市消保官稽查6家兒童體適能館,其中未訂定書面定型化契約供消費者審閱部分,6家業者皆違規。(新北市法制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感覺統合是兒童發展的基礎,愈來愈多爸媽將孩子送至兒童體操或體適能館,訓練協調性,爲確保幼兒運動消費場所安全,新北市消保官於兒童節前夕稽查轄內6家兒童體適能館,其中未訂定書面定型化契約供消費者審閱部分,6家業者皆違規,不合格率達100%。

消保官稽查項目包括「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是否販售禮券」、「是否訂定書面定型化契約」、「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及「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管理」等,結果有4家業者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金額不符規定、2家業者的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未檢修申報或火災受信總機燈號異常不符規定、2家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未完成申報,且6家業者皆未訂定書面定型化契約供消費者審閱,不合格率達100%。

消保官指出,兒童體適能館屬於市府公告「新北市消費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投保範圍及最低投保金額」中類序6的室內體育場所,公共意外責任險最低保額爲每個人身體傷亡6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1500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3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3800萬元。

稽查後中4家業者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或投保金額不符規定,已違反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者,得連續處罰。

在消防安全方面,有2家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或防焰物品不符規定,其中消防安全設備或防焰物品部分將依《消防法》規定,可處最高30萬元罰鍰。

消保官提醒,家長帶着孩子至兒童體適能館消費時,應詳閱兒童體適能館有關的安全規範或聽從現場教練或指導員指示,避免孩子受傷;並注意兒童體適能館有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消費者如有兒童體適能館業者相關消費問題,亦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