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限溫令」將出爐? 媒體人爆1大問題

經濟部能源局傳出將祭出新的「限溫令」,針對用餐時段做出限制,要求用戶將冷氣溫度控制在23度上下。(示意圖 / shutterstock)

經濟部能源局傳出將祭出新的「限溫令」,針對用餐時段做出限制,要求用戶將冷氣溫度控制在23度上下,並會先針對連鎖餐飲業、旅館等地點試辦至明年底,最快2025年正式納管,消息一出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媒體人黃揚明翻出了可能是限溫令母法的《能源管理法》條文,他並直言,雖然法源看似沒問題,但現在傳出新版限溫令將出爐,會給人「能源不足所以省電」的觀感。

黃揚明今(1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很多人質疑政府爲什麼可以限制民間企業、餐廳等場所的冷氣溫度,還可以進行罰款,他在查了相關法源之後,推測限溫令的母法,應該是《能源管理法》第8條:1.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既有能源用戶所使用之照明、動力、電熱、空調、冷凍冷藏或其他使用能源之設備,其能源之使用及效率,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節約能源之規定。2.前項能源用戶之指定、使用能源設備之種類、節約能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之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以及該法第23條:能源用戶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八條所定關於能源使用及效率之規定者,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改善或更新設備;屆期不改善或更新設備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再限期辦理;屆期仍不改善者,按次加倍處罰。

黃揚明分析,經濟部應是根據《能源管理法》上述條文,訂定室內冷氣溫度限值現場檢查程序作業要點,規定20類用戶的室內冷氣溫度不得低於26度,但其中有一項排除條款,爲餐館、或其他能源用戶附設之餐廳或美食街,於七時至九時、十一時至十四時及十八時至二十一時之時段,黃認爲,此次即將修正溫度不得低於23度的就是該項條款。

黃揚明直言,若從法源上來看,這樣的限制似乎沒什麼問題,但從觀感上,這樣的限制會讓人認爲,這是因能源供應不足,而導致的省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