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質疑趙正宇家搜出920萬有鬼 遭告侵害名譽一審獲判無罪

新北市議員葉元之在節目質疑立委趙正宇家中920萬元現金有鬼,質疑其收賄2000萬元,還挖角對手助理,被對方提告求償200萬,新北地院近日宣判,法官認爲,葉元之評論屬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判處葉無罪。(葉元之提供)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曾捲入立委集體收賄案,前年遭檢調在家中搜出920萬元現金,新北市議員葉元之當年在電視節目質疑其中有鬼,懷疑趙收賄2000萬元,還挖角對手助理,要求對方臥底,趙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近日宣判,法官認爲,葉元之評論屬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判處葉無罪。

葉元之2020年9月曾到談話性節目「臺灣最前線」,質疑趙正宇收受寶冢公司關說施壓,將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段硫磺子坪小段部分土地,畫出國家公園範圍外,並收受2000萬元賄款,葉元之也質疑趙在立委選舉期間,曾惡意挖角對手陳學聖的助理,命令助理臥底。

葉元之也質疑,趙正宇不是很有家世背景,就是市府秘書,爲何存款可以有5000萬,在地服務這麼大手筆,質疑金錢來源可疑。

趙指控,葉元之指控他沒有家世背景,無資力取得5000萬元存款及選民服務經費,使觀衆誤以爲他有對業者索賄、收賄的印象,社會評價受到貶抑,因此求償200萬元,並要求對方在聯合報、中國時報與自由時報全國版頭版刊登澄清啓事。

葉元之反駁,針對趙收受賄款的質疑,檢調2019年就曾約談,在趙家中扣得920萬餘元,全案朝貪污罪偵辦,且趙先前也有170萬元財產交代不清,他提出質疑,單純是基於善意提出批評和評論,屬於意見表達,並非事實陳述,且挖角一事也是陳學聖告訴他,他基於事實抒發個人意見,屬於適當評論。

法官認爲,陳學聖有2位助理確實後來有到趙正宇服務處服務,其中一人薪水還增加6400元,可見葉元之所言並非憑空捏造,且陳學聖也告知他消息,資料來源可信度極高,另外報紙也曾登載葉元之疑收受殯葬業者近千萬賄賂,加上質疑趙有5000萬元存款等語,都未逾合理評論範圍,因此不構成侵害名譽,因此駁回趙正宇告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