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趙正宇家中搜出920萬現金涉貪 高檢署駁再議 獲不起訴確定

臺灣高檢署。(資料照)

立委集體收賄案,檢調在立委趙正宇家中搜獲920萬元現金,因查無貪污事證,去年將趙正宇及助理林家騏不起訴,只起訴趙170萬元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臺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臺北地檢署經1年偵辦後,日前認爲趙、林2人貪污罪嫌不足,二度偵結不起訴,再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28日駁回再議,趙、林2人獲不起訴確定。

但檢察官調閱趙正宇申報資料,發現他的政治獻金早都用完了,因此趙家其餘750萬元,亦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罪,移送法院並辦審理。

檢調偵辦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爲爭奪SOGO經營權,行賄朝野立委,去年依貪污罪起訴李恆隆及立委蘇震清等多人,其中涉案立委趙正宇、助理林家騏2人因貪污罪事證不足,不起訴貪污罪,分別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稅捐稽徵法、詐欺罪起訴。

北檢並依職權將趙、林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認爲,趙正宇家中被查出920萬元現金,僅起訴其中170萬元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有疑點,將趙、林涉犯貪污罪不起訴部分,發回北檢續查,北檢經調查後,12月13日仍給予趙、林2人不起訴處分。

北檢再將全案依職權再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覈後,28日駁回再議,趙、林2人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