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小三傳訊「我是你老公的外遇對象」 人妻不忍了這樣反擊

一名人妻發現老公外遇,但小三卻傳訊嗆她「我是你老公的外遇對象」、「不會放過你們這一家」,人妻提告求償200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人妻發現老公外遇,但小三卻傳訊嗆她「我是你老公的外遇對象」、「不會放過你們這一家」,人妻提告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認定小三侵害侵害妻子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判決賠償40萬元,可上訴。

人妻提告主張,老公前年在網路遊戲認識一名女子,對方明知老公已婚,竟與他發展婚外情併發生性行爲,去年1月19日、20日,她陸續收到對方以陌生臉書帳號所傳送訊息,經查發現,對方與自己老公,不僅以老公、老婆互稱,並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爲及多次發生性行爲。

她說,去年10月28日她與老公出遊時,該名女子更多次以電話聯繫她及老公上,對方發現老公將LINE軟體大頭貼照片改爲夫妻合照後,更以提出性侵告訴爲威脅,要求與老公會面,對方之行爲顯已逾越社會一般朋友往來之正常分際,嚴重破壞她的婚姻感情及家庭幸福圓滿,請求200萬賠償。

臺北地方法院認爲,該名女子不法侵害妻子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又以文字恫嚇侵害她之人格權,情節重大,使她精神上受有相當之痛苦,判決該名女子須賠償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