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女兒哀求「我月經還沒有走」!獸父:妳應該給我吧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父親女兒9歲起,性侵她長達6年,她苦苦哀求不要弄破處女膜,還騙說「月經還沒走」,他竟回說「妳應該給我吧!」臺中高分院認定,男子罔顧人倫,長期將女兒當泄慾工具,12日重判他18年徒刑

▲父親不僅在住家性侵女兒,之後更變本加厲帶到汽車旅館。(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這名父親(45歲)8年前和妻子離婚,獨立撫養一對兒女。2006年開始,他對就讀小三的女兒伸出狼爪,她夾住大腿、不讓他得逞,他改逼她口交得逞。

據瞭解,父親不只在住家性侵女兒,還帶她會到汽車旅館,逼她喝酒,她求他不要弄破處女膜,他仍霸王硬上弓。她說,如果拒絕他,他就不給零用錢、不讓她出門,她不敢反抗。

據悉,父親有時候會問女兒「月經來了沒」,她會騙說「月經還沒走」,但他說,「妳應該給我吧」,還稱要在月經來之前趕緊用一用,不然他要等很久。

檢警調查被害人不堪父親長期性侵,鼓起勇氣告訴國中同班同學,經老師報警查獲。臺中高分院認定,他對她強制性交87次、強制猥褻4次,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他18年,並施以強制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