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線下門店重回擴張期,到明年年底目標2萬家

11月18日,小米集團發佈2024年第三季度業績公告。財報顯示,小米三季度收入925.1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0.5%。其中,手機×AIoT分部收入爲828億元,同比增長16.8%,智能電動汽車等創新業務分部收入爲97億元。

其經調整淨利潤爲63億元,同比增長4.4%,當中包括智能電動汽車等創新業務經調整淨虧損15億元。截至9月30日,其現金儲備爲1516億元,同比增長18.7%。

小米智能手機業務仍在穩定的增長軌道上,本季度收入475億元,同比增長13.9%,全球市場出貨量達4310萬臺,同比增長3.1%。

儘管小米在全球多個市場均守住前五名,但中國市場的銷量變化更具戰略意義。據Canalys數據,小米本季度在中國市場排名升至第四,市佔率14.7%,連續3個季度提升。

這與其高端化戰略成果有關。小米在財報中引用第三方數據表示,在中國大陸地區,其3000元到4000元、4000元到5000元、5000元到6000元三個價位段市佔率均實現個位數提升,分別達到18.1%、22.6%、6.9%。

同時,其整體ASP(平均每臺手機售價)從去年同期的997元,上升至1102.2元,是過去六年以來的三季度最好表現。

不過,由於內存價格走高導致的核心零部件成本上升,以及行業多家品牌的激烈競爭,給小米智能手機業務的毛利率帶來一定壓力。財報顯示,小米智能手機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16.6%減少至11.7%,是今年以來最低表現。

小米合夥人、集團總裁盧偉冰在財報會後接受採訪時表示,11.7%的手機業務毛利率會是全年的最低點,到第四季度一定會反彈。不僅如此,汽車等品類都會有類似的趨勢。

作爲備受矚目的新業務,小米智能電動汽車等創新業務收入爲97億元,即將成爲一個百億規模業務板塊。本季度,小米汽車交付39790臺,ASP達238650元,毛利率提升至17.1%,經調整淨虧損爲15億元。按照估算,其單車淨虧損環比收窄近四成。

盧偉冰也再次迴應了汽車業務的虧損問題。他表示,作爲小米的第一臺車,小米SU7系列投入非常大,但自動駕駛等研發投入邊際效應明顯,隨着業務規模化帶來的成本分攤,汽車業務毛利率在四季度還會有所改善。

“希望大家對汽車業務的經營多一些寬容。”他說。

同時,盧偉冰提到,小米在完成十萬臺交付目標後,已將原來的12萬臺年交付目標調整至13萬臺,對於這個目標感到“有一定的難度但又有信心”。在小米汽車工廠產能拉滿之後,交付能力仍有挖掘空間。不過,由於新的鎖單量在同步增加,小米汽車用戶的交付週期可能仍然會保持在20周左右。

本季度,小米IoT與生活消費產品業務收入爲261億元,同比增長26.3%,毛利率創歷史新高,達20.8%,其中小米可穿戴產品業務線表現突出,全球可穿戴產品出貨量同比漲超50%。另外,小米互聯網業務收入85億元,同比增長9.1%,77.5%的毛利率仍處於較高水位。

另一個值得強調的變化是,小米罕見披露了線下零售戰略進展。財報顯示,截至9月30日,在中國大陸地區,小米線下零售店數量超13000家。界面新聞此前曾報道,小米門店數在去年年初大概在一萬家左右。

盧偉冰在財報會議中補充稱,這一數字如今已經接近14000家,並爭取在年底達到15000家,明年年底將會達到2萬家。這意味着,小米此前有所放緩的門店擴張計劃被再次重啓。

在汽車業務全面落地和高端化戰略的持續推進下,小米線下零售還是無法繞開門店規格的升級。

盧偉冰指出,小米到今年年底可能會開出超過100家500平方以上的大店,幾乎都是在Shopping Mall裡最好的位置。另外還有部分門店採取調優,例如從100平方米擴大至200平方米。而這些門店“對小米品牌形象的提升非常大”,也會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感”。

對於小米新零售戰略近幾年的變化,他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相比華爲、OPPO和vivo,小米還是走出了一條不一樣的路,其本質是通過品類的交叉吸引客流,提高線下的效率並無限接近線上。當前的小米新零售戰略對比數年前,核心理念並沒有本質區別,雖然強化了汽車、大家電、可穿戴等品類,但仍然可以做到高效率的跨品類銷售,這是這套模式所具有的“張力”。

另外,小米在經過對海外市場的調研後,認爲這套模式具備跨市場的普及性,因此開啓了海外探索。

目前,該公司已經在印尼、泰國、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開啓區域試點,啓動小米之家新零售模式的全球化佈局。盧偉冰指出,未來不僅是手機和IoT業務,汽車業務也將出海,小米人車家全生態將進入全球市場發揮小米模式的競爭力。

面向未來的增長壓力,小米爲自己重新梳理了三條增長曲線,分別是以手機、平板和可穿戴爲核心的個人設備增長曲線,以空調、冰箱、洗衣機爲核心的家庭設備增長曲線,以及以汽車爲核心的出行設備增長曲線。

如此佈局之下,盧偉冰宣稱,“在全球範圍之內,小米(模式)可以說是唯一的商業模式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