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夫妻勒索麥當勞7060萬 二審改依貪污罪重判6年半

2017年當時在新北市消防局任職的蔡一郎與妻子黃櫻惠因5歲兒子玩耍時跌斷手,醫藥費僅6700元,卻向麥當勞稱要檢舉消防設施不合格,索賠7060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6年前時任新北市消防局蔡一郎與妻子黃櫻惠,因5歲兒子玩耍時跌斷手,醫藥費僅6700元,卻向麥當勞稱要檢舉消防設施不合格,索賠7060萬元,一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刑1年2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改依貪污罪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將蔡重判6年6月、黃判刑5年2月,分別褫奪公權2年、1年。可上訴

高院指出,蔡一郎、黃櫻惠夫妻當時都是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隊員,可登入該局「消防安全管理系統」查詢新北市公共場所之消防安全資料,並有指派各消防分隊執行稽查之職權。

2人明知其子在2017年3月30日晚間,在麥當勞公司新北市土城區裕民店2樓兒童遊戲區不慎摔傷之醫療費用不過6703元,竟因投資失利積欠債務,料想民間企業懼怕營業場所因違反公安法規遭到公務員舉發、稽查,甚至公諸媒體影響商譽加以恐嚇。

蔡一郎憑權勢登入安管系統,查詢該店有違建使用且未設置室內排煙設備後,向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匿名檢舉,並於黃櫻惠代理該檢舉案承辦人休假之便,得知土城分隊稽查結果初步未發現不符規定後,直接致電指導土城分隊對裕民店再次稽查,並開立限期改善單,造成麥當勞公司壓力,指派法務人員出面處理本案。

此後被告蔡一郎以麥當勞公司應對兒子給付損害賠償之藉口,迭稱該公司各分店多有違反消防、建築及都市計劃法規,並提出顯不相當7060萬元鉅額賠償要求,續稱若有不從則手上資料公諸網路,並於2017年6月7日,進一步恫稱新北市之「公安稽查小組」恐將注意到本案。

麥當勞公司因擔心商譽受損,持續派員協商和解,同年6月29日,因不堪勒索而向桃園市調處提出告發,2人始未得逞。期間被告黃櫻惠知情,且協助蒐集麥當勞公司各分店違反公安法規之情形,由蔡一郎利用「太太」之名義,對外扮黑臉,2人成立貪污治罪條例之共同藉勢、藉端對麥當勞公司勒索財物而未遂罪。

高院指出,一審單憑蔡一郎對公安法規之熟稔,透過公開網頁蒐集此等資訊,認定與職務上之行爲無關,只論以刑法的恐嚇取財未遂罪,論罪顯有違誤;審酌被告蔡一郎、黃櫻惠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辯稱只是民事損害賠償事件等犯後態度,各判刑6年半及5年2月。

檢方調查,2017年蔡男和黃女的5歲兒子,由阿嬤帶到麥當勞裕民分店用餐,卻在溜滑梯時摔傷,醫藥費約6700元。不過2人疑似投資失利,積欠200多萬債務,藉此獅子大開口,還濫用職權登入「消防安全管理系統」,調查安檢資料,強向麥當勞要求7060萬賠償金。

因麥當勞不肯,2人以民衆身分到處檢舉,甚至以新北市長侯友宜組的「公安稽查小組」向麥當勞施壓,稱要趕快和解,最後降價到3780萬元,還說880萬元可以用餐券抵償,麥當勞受不了決定報案。檢方偵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等罪,對夫妻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