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隊長攻堅中彈報獎卻被打槍 同事:「超哥」是拼命三郎

何永超帶班攻堅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霧峰分局員警2015年跨區竹北緝毒,在攻堅期間1名嫌犯當場死亡,隊長何永超遭霰彈射傷手臂內還有5顆鉛彈尚未清除,市警局以特殊功績上報警政署,沒想到卻被打槍,失望在臉書po文,「要等躺在殯儀館,才追加晉升嗎?」何永超同事說,「他真的是拼命三郎,都親上火線帶班攻堅、也算是特別認真的小隊長。」

臺中市霧峰分局員警2015年3月30日在竹北發生警匪槍戰,攻堅期間1名嫌犯死亡,2名第一線的員警中彈受傷,何永超遭霰彈射傷,手臂內還有5顆鉛彈尚未清除,但市警局以特殊功績上報,卻遭警政署認爲不符合特殊功績升職要件中的「居首功條件打槍。何永超20日失望在「NPA署長室」臉書發文

▼何永超在臉書發文。(圖/翻攝自NPA署長室臉書)

何永超貼文說,當時他負責大門攻堅,和另一名張姓員警持破門器和鐵撬破門,卻遭洪姓嫌犯持霰彈槍射傷右手臂與右膝蓋警方隨即開火反擊,防止嫌犯突圍,自己在受傷之際仍開槍還擊,並持盾牌挺立於大門前堅守崗位,「何謂沒有全程參與緝捕過程?」「審議委員會作出此審議結果,真的是難讓在外勤打拼,面對生死一瞬間的同仁感到心服,還是要等到躺在殯儀館後,纔在追加晉升甚麼的......。」

當時到場指揮的檢察官王捷拓也在貼文下方留言說,「我是檢察官,我有在槍戰後不久到現場,我可以證明當日警局計劃周詳兄弟博命衝鋒,如果需要證明ps:雖然我開過幾次兄弟冒險犯難的證明,都被警政署打槍,但我還是願意再證明… 」

▼同事談心中的何小隊長。

此事引發輿論極大討論,警政署看到留言後在當天晚上趕緊發佈新聞澄清,「特殊功績」需要同時符合「捕獲重要案犯」、「冒生命危險」、「消弭禍患」、「居首功」4項要件;指出,經多位警政長官以及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等11人召開審議會,何永超雖然沒有達到特殊功績晉升,但可以提報功績警察獎章記大功2次,依舊認爲何小隊長沒有符合「特殊功績」的資格

但在同事眼中,何永超仍是一名親力親爲的小隊長,「小隊長的工作是把辦案經驗傳承給下一代,就是偵查佐,每代小隊長都很認真,也都會親上火線帶班,但像他這樣親上火線帶班、攻堅的,真的很少,他也算是特別認真的小隊長。」何也被稱爲「超哥」或是「武警」。霧峰分局偵查隊長陳春安曾說,「因爲他的外型比較剽悍,辦案的行事風格也比較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