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札記/隔壁的馨雞財
文/黃鬱棋
我家附近有間雞排店,算一算也開好幾年了。但說是這樣說,真正看見它開張的時間卻很少,跟地震的頻率一樣少。說也奇怪,好像每次地震前後,馨雞財就忽然想通了什麼似的,開張一兩個禮拜。
▲總是地震前後才吃得到的雞排。(圖/取自愛評網)
我從小就時常去這家雞排店買雞排,原因無他,這裡的雞排真的很好吃。好吃到我甚至懷疑它根本不是雞肉做的,而是某種快樂丸磨成白色粉末後再揉成的,每次吃每次上癮,吃完後總有種飄飄欲仙的感覺。可是雞排好吃歸好吃,小時候根本沒有零用錢,好不容易寫完七天份的珠算練習簿,才能替自己賺來兩包乖乖。大人總以爲小孩子很容易滿足、很好騙,但老實講,我早就覺得這交易非常不划算了。只不過,一旦被大人發現自己的早熟,似乎都不會有好下場,所以我繼續裝傻下去,假裝很滿足的寫着傷害腦細胞的珠算練習簿,再拿少少的零用錢去買乖乖。扯遠了。這家雞排店有一個地方很特別,老闆。老闆年輕時似乎是混黑幫的,全身上下都是刺青,黝黑的皮膚加上充滿臺灣味的海灘褲與吊嘎白背心,整個攻擊力十足的感覺。但是別看他這樣,老闆是個不折不扣的大好人。小時候我喜歡自制鈔票(用批改了甲上上的練習簿撕下來做的),自己填寫金額,覺得一張一百元面額太少了,於是從一張十萬元,到一張一百萬元,零就像臺灣通貨膨脹的速度一樣迅速增加。或許是自制銀行公信力不足,沒有老闆信任這家自制鈔票,7-11不收,傳統菜市場賣豬肉的阿伯不收,柑仔店賣五元糖果的阿姨也不收(但她都會好心的請我吃糖果)。然而這家雞排店的老闆每次都開心地收下,彷彿收到了比新臺幣更有價值的貨幣一般,拿起來對着日光燈檢查是不是真鈔後,眼睛瞇起來說:「剩下的,就當小費囉!」事隔多年,我早就不玩自制鈔票的把戲了,雞排店也越來越少開門。直到剛剛,我經過雞排店門口時,看見老闆娘正在數鈔票,於是順手跟她買了一塊香噴噴的雞排。我拿出正版的新臺幣一百元給她,而她則笑咪咪的說:「剩下的,就當小費囉!」
作者黃鬱棋,年輕的老屁股,ETtoday新聞雲社羣編輯,代號KK。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