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抓老公偷吃卻露餡 妻暴怒拿砧板活活砸死他下場出爐
75歲陳姓婦人懷疑分居中的78歲丈夫外遇,持木質砧板將丈夫活活打死,最高法院將她輕判8年6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屏東縣75歲陳姓婦人3年前懷疑分居中的78歲丈夫外遇,她潛入對方租屋處抓姦卻找不到證據,後來因爲行跡敗露,她竟持木質砧板將丈夫活活打死,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考量她受長期遭受精神疾病困擾,且殺人後自首,2次減刑後,依殺人罪將她輕判8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陳女因長年以來妄想其夫有外遇之固着想法,致常與其夫發生爭吵,且曾經法院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禁止她對其夫實施不法侵害行爲等在案,雖嗣經雙方子女安排而處於分居之狀態,惟雙方關係仍屬不睦。
2019年10月31日上午11點,陳女乘其夫外出之際,進入其夫租屋處欲查看外遇對象有無在該處或找尋其夫外遇之證據,因無所獲而短暫離開後又返回,她擔心自身行蹤曝光,於是躲藏在其夫租屋處內廚房,另謀機會離開其夫租屋處。
陳的丈夫下午返家後,發現她在屋內,雙方起口角爭執併發生拉扯等肢體衝突,陳女拿隔熱用木質圓形砧板樣木塊攻擊其夫之頭、頸、胸、腹及四肢多處,造成對方多處骨折並大量出血死亡,陳女殺人後離開,之後打110報案電話向警方自首殺人犯行。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及高雄高分院二審都認定,陳女殺人後一再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並非可取,但考量她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出手殺害其夫之犯罪情狀,且長期遭受精神疾病困擾,其惡性尚未達求其生而不可得之程度,判刑8年6月,她提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