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遇害學生:4月7號住院,13號離世,10號嫌疑人從宿舍搬走

2024年4月22日,多家媒體報道,投毒嫌疑人周某某與室友們多次爭吵,被害者張某某還曾勸架,讓他們不要打架。

最近一次吵架還是和周某某晚歸有關,他經常凌晨一兩點回宿舍,聲音很大,搞得舍友休息不好。舍友再次和周某某吵架時,都吼起來了。

差點打起來,作爲寢室長的張某某從中調和,並且告訴周某某,“如果願意就注意點,若是不願意也沒有辦法。但是就不要怪別人說你”。

知情人稱被害人曾勸架

像這樣的吵架,有不下20多次,周某某和舍友的關係很緊張,周邊宿舍也都知情,還來勸架過。他們寢室裡總共有4個人,截止命案發生,在一起不到一年的時間。其它3個舍友都是法學院的,他們關係很好。

27歲的周某某是馬克思主義學院的,特別的自私,來到宿舍就定了兩條規矩。

1、宿舍白天要一直開着門。

2、冬天開空調,還要開窗戶。

別人都要依着他,否則就要吵架。期間作爲舍長的張某某多次向姐姐和同學訴苦,說宿舍裡來了一個同學(周某某),和他們3個相處的一點都不好。

周某某是2023年6月份來到他們宿舍裡的,由於相處的不融洽,張某某曾多次建議讓學校給周某某調換宿舍,直到命案發生,正式回覆都沒有下來。

媒體相關報道截圖

被害者張某某的姐姐說,他們家是江西贛州的。父母在小縣城做生意,她有兩個弟弟,被害的張某某就是她的大弟弟。

弟弟平時很聽話,而且特別有責任感。沒上大學之前,他經常幫助父母看店,送貨。他們姐弟三人還有一個羣, 一般有什麼事情,都是三個人在羣裡聊。等他們三個商量好了,再決定告訴父母否?

都是報喜不報憂!

弟弟張某某生病,就是三人先在他們小羣裡討論的。

圖爲被害者張某某

4月7日張某某感覺身體不舒服,到了醫院檢查。

4月8日時,張某某把自己住院的一段視頻發到了小羣裡,他告訴姐姐和弟弟,說自己生病了,而且醫院裡下了病重通知書。醫生告訴他,要在醫院裡住一週觀察下。他感覺讓同學照顧他,特別的不好意思。

當時就是同學過來照顧他的。

他想和姐姐商量一下,能不能讓爸媽過來一個人照顧他?

4月9號他的爸爸從江西贛州坐火車來到湖南湘潭。見到兒子張某某時,他的病情已經惡化了,需要送到重症監護室。

在送往重症監護室前,張某某對父親說,“我才25歲,我想活命”。

張某某對父親說“我才25歲,我想活命”

4月9號張某某被轉到湘雅醫院,醫生一直都不清楚他到底患了什麼病,以爲他是中毒了。他身上的血,被換了好幾次,但是依然不見好轉。

因爲不知道他爲何生病,沒能對症下藥,錯過了最佳搶救的時間。

4月10號,嫌疑人周某某從宿舍裡搬走了。

本來一直在宿舍裡住的好好的,多次吵架也沒有搬走,張某某病重生死未卜的情況下,周某某竟然搬離了宿舍,這還是讓人感到很不可思議的。

而且之前,周某某也知道宿舍裡的人,曾經告訴他的導員,要給他調換一個宿舍。

他不同意,還和舍友吵架過。

爲何要搬走呢?

張某某和姐姐的照片

4月13號對於張某某的病情,醫院已經無能爲力了。其實12號的時候,張某某的家人,就知道弟弟的生命已經無力迴天了。

畢竟直到他死,都沒有搞清楚他生病是什麼原因。

等於是4月12號,張某某的姐姐就報警了。醫院也抽了張某某的血和尿液,送到第三方機構檢查,但並未檢測出關鍵的農藥,鼠藥或除草劑。

4月13號張某某離世。

若是從他7號入院,到13號離世,長達一週的時間裡,投毒者哪怕有絲毫的悔悟和良知,將事情的真相說出來,也不至於會是這個結果。

他就這樣眼睜睜的看着張某某離開了。

而就在幾天前,張某某還與高中同學聯繫,說又找了周某某的導員,給導員申請,讓周某某調到別的宿舍。

其實這是張某某無數次給高中同學訴苦了,所以同學也很不理解,告訴張某某忍一忍,他怎麼還沒搬出啊!

圖爲相關聊天記錄

命案發生後,張某某的姐姐還了解到,周某某搬進弟弟宿舍前,曾經調換過很多宿舍了,他的個人習慣別人都受不了。

大冬天裡他也要讓開着窗戶睡覺。

2024年1月22日,湘潭零下五度,天空還下着雪,舍友要求關窗戶,周某某拒絕並且和舍友發生了爭吵。

2024年3月27日,學校附近施工,外面既有灰塵也有噪音,室友讓關窗戶,周某某還是不允許,再次爭吵。

這一次隔壁宿舍裡的人都過來勸架了。

張某某作爲寢室長,對於周某某是無能爲力的,他只能給學校申請,讓周某某調離到別的宿舍,爲了證明周某某確實有問題,他還提供了周某某晚歸,他們吵架的錄音。

就是這種日常的矛盾,導致了嚴重的後果,張某某沒能看到周某某從他們宿舍裡搬走。

張某某的姐姐發文,說想要陪着弟弟一路走到底,讓兇手伏法,償命。

張某某的姐姐發文稱要讓兇手伏法償命

假如學校或者導員,一開始重視這個問題該多好呀,也許,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發生了。當然了問題主要是發生在周某某的身上,畢竟他換了好幾個宿舍,和舍友都有矛盾。而且心裡特別陰暗,否則,怎麼能做出如此忤逆的事情呢?

害別人是很容易,但是有沒有想過害了別人自己將會面臨什麼嗎?

相信周某某是清楚復旦大學的林森浩給室友黃洋投毒的案件的。結果林森浩被判處死刑,而且執行了死刑。

之前都有過這樣的例子了,難道周某某真的不怕死嗎?

作爲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真的不應該做這樣的事情的,還是研究生,對得起這麼多年來父母和國家隊你的培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