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順課堂】資產(不動產)劃轉是否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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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不動產)劃轉是否繳納契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9號)的相關規定如下:
對承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行政性調整、劃轉國有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免徵契稅。
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免徵契稅。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權屬向其全資子公司增資,視同劃轉,免徵契稅。
本公告執行期限爲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上述回答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諮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