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桃色風暴 潘世偉:把秘書當子女沒常常去她家

勞動部部長潘世偉今(23)日出面澄清與王姓秘書桃色疑雲,他指出,只是把她當作晚輩,對報導相當痛心。(圖/記者林潔玲攝)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根據週刊踢爆44年次的勞動部部長潘世偉與相差23歲的女秘書陷入不倫戀,對此,潘世偉今(23)日出來澄清表示,該秘書以前就是他的學生工作能力很強,且對於爆料固定會去秘書家報到,他強調,「並沒有常常這回事」。

潘世偉陷入桃色危機,根據報導,潘世偉在7月初,一週內就有3個晚上進入秘書住所,但他強調,「並非每週都會到秘書家,且到她家不是需要遮掩的事情,並沒有不當事情的發生,家中還有很多人在,不是常態性的。」

潘世偉指出,是把該秘書當作家中的晚輩一樣,和其家人父母親都認識,妹妹結婚時也去證婚。他進一步說,夫人也認識秘書,由於兩家相距很近,也會偶爾去聊聊天,或是討論公事也有可能,還會幫她妹妹改英文作文等,「絕對是正常的師生關係」。

潘世偉認爲,該消息對兩者來說,都是非常的不好,要發生甚麼事情早就發生,確定兩者是清白的關係。他指出,在她家呆很長,也有可能是談事情沒有去注意時間。潘世偉更反問,如今若是秘書爲男性,是否就不會有這類的傳聞,或是傳出我是同性戀?

該女秘書與潘世偉在勞動部工作已經六年,當初主要是在同學會碰到,當時潘世偉也需要秘書,又該秘書有業界工作經驗,另一方面恰好潘世偉也認識其父母親,因此,潘看中她在工作上的專業。

同時,潘也指出,她是唯一一位從非政府體系帶進勞動行政部門子弟,非常倚重她。如今出現這樣的報導,對他個人不重要,但對該秘書來說非常不公平,他強調,未來會檢討作法是否避嫌,但社會也應該去思考人與人之間是否只有男女之間的關係。該女性秘書也表示見鬼了。

該女秘書爲潘世偉在文化大學時任教的學生,曾在民間企業工作,也當過董事長秘書,也出國念碩士專攻行銷,工作能力很強,爾後在2008年才接過秘書一職。潘世偉指出,對於勞動部來說,性別歧視是不應該有的,該秘書工作能力很好,才借重她的能力。潘世偉也指出,已經先與院長、夫人提過,夫人也非常信任。此外,針對黑函問題,指控他出國到國際勞工組織參訪,讓女秘書做商務艙,潘世偉強調,「但這都是依規定辦理。」

勞動部部長潘世偉聲明稿:

一、獲悉《壹週刊》之報導內容,本人深感痛心與遺憾!爲何媒體僅聽「爆料」者的一面之詞,就做出子虛烏有、捏造事實、損人聲譽的大幅報導,故而《壹週刊》必須爲此一惡意散佈且誤導大衆認知的內容,負起所有法律的責任。

二、本人於民國97年6月正式接任勞委會主任委員,之後本人於9月商聘王小姐擔任秘書工作。時隔6年至今,期間包括本人擔任勞委會主委、勞動部部長,王小姐也都擔任主委室、部長室主任一職併兼負秘書工作,因此,許多公務行程,王秘書皆須隨行紀錄本人交付的指示,並聯系相關人員或通知相關業務單位辦理後續事宜

三、王秘書曾爲本人的學生,本人與其父母等家人亦皆熟識,因此,將其視爲子女晚輩。王秘書與其家人同住,並非獨居,她協助本人工作6年來,處事細心、態度認真,是本人工作上的好夥伴,本人居所與其住所相近,偶而造訪,實爲人之常情,亦無需變裝,且不論是工作或私誼,皆無越軌之事。

四、本人率團出國之參訪行程,均由外館人員、本部駐外秘書或主辦單位人員協助安排並全程陪同,全屬公務行程。根據「國外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條規定,部長得乘坐頭等(艙)位,並得指定隨行人員1人,乘坐相同等級之座(艙)位。本人在出國參訪行程,往返系搭乘商務艙或經濟艙

五、勞動部所屬勞動力發展署於7月4-5日,爲期兩天在臺南召開工作會報,第一天本人因白天另有公務行程,至晚上才趕去參加,並無提前入住情事。行程中本人爲便於與王秘書進行公務討論,遂請王秘書陪同搭乘商務艙,費用差價部分自行貼補,並未有浪費公帑違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