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士遭滑輪砸臉失智 陸軍賠千萬確定!父母求國賠敗訴原因曝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陳姓下士奉命更換吊橋繩索,卻遭滑輪重擊頭部,致記憶受損無法自理,法官判決陸軍司令部(圖)賠償1010萬多元。 (中時資料照片)
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下士陳子多,2015年奉命更換吊橋繩索時,遭滑輪高速反彈重擊頭部,導致記憶受損且生活無法自理,法院判決陸軍司令部賠償他1010萬多元確定。他的父母也求償399萬元,但因超過5年時效,臺灣高等法院判決駁回。可上訴。
高院指出,陳在2015年11月13日發生事故受傷時,父母身分之法益即已受到侵害,但5年的國家賠償請求時效在2020年11月13日時效完成,陳的父母在2022年1月4日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書,同年5月11日提起本件訴訟,已超過時效。
陳子多父親說,兒子出事受傷時才20歲,兒子過去是運動健將,身高挺拔且笑容陽光燦爛,2015年在陸軍專校以前5名的優異成績畢業,但進部隊才6天,就躺着被送出軍營,智力還嚴重受損,家屬無法接受。
陳父指控,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營長前往「龍潭武漢營區」內的戰技館視察時,發現館內原先架設的單索突擊吊橋繩索破損,指示下屬更換,鄭姓士官長2015年11月13日率員前往架設單索突擊吊橋。
陳父說,當時因現場人員不足,無法將架設單索突擊吊橋的繩索拉緊,鄭男召集當時在館內進行「戰技操練」的兒子等32名官士兵協助拉繩,但因拉力過大,導致架設單索突擊吊橋所用的繩索無法負荷,當場斷裂。
陳父表示,由於繩索上的滑輪因反作用力而反彈,當場擊中兒子臉部,致他頭部重創,一度昏迷,雖送醫救治,兒子腦部因嚴重受創,認知功能障礙且記憶受損,已無正常人的判斷能力、步態不穩,生活無法自理,被醫院判定爲身心障礙。最高法院判決陸軍司令部須賠償陳男1010萬3082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