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一口就手抖 「喪屍煙彈」猖獗 法務部擬升為二級毒品
依託咪酯已列爲三級毒品,仍有不肖業者將其添加在電子煙。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期發生多次交通事故,肇事者後續都被發現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依託咪酯,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邀請衛福部等單位,進行相關議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高檢署指出,今年前3季依託咪酯通報數,比去年整年度飆升58.2倍,法務部本週一已發函相關單位,研議是否升級爲第二級毒品。
俗稱「喪屍煙彈」的依託咪酯,目前被列管爲第三級毒品,依託咪酯原作爲短效型的靜脈注射麻醉藥物,用於全身麻醉的鎮靜劑,具有成癮性。近年被不肖分子將其混和化學原料,製成電子煙油,以電子煙方式施用。吸食依託咪酯可能造成手抖、全身發抖、站不穩,甚至是永久性神經損害及呼吸中止等症狀。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衛福部、法務部、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列席就「有關新興煙毒品防制及強化虐童防治作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衛福部長邱泰源說,統計去年3月22日至今年9月底,針對電子煙及指定煙品的實體及網路稽查,合計50萬餘家件次,實體店面稽查約47萬家件次、網路稽查約3萬家件次,開立處分書計1274件,裁罰金額計新臺幣7438萬2667元。
依託咪酯雖已列三級毒品,仍有不肖業者將其添加在電子煙內,至於是否要升級爲二級,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說,本週一已發函各機關蒐集資料、進行審議。
據高檢署統計,俗稱「喪屍煙彈」依託咪酯以及大麻等新興毒品成長快速,特別是依託咪酯,今年1至9月通報件數,比起去年整年度飆升58.2倍。
國民健康署副署長賈淑麗指出,針對電子煙的查緝,法務部、教育部等單位的聯繫密度會提高,也會跟地方政府溝通,加強電子煙查緝力道,針對校園防治或查緝吸食的力道、裁處速度都會加快。
《菸害防制法》去年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煙,同時提高吸菸年齡限制,賈淑麗說,今年1月至9月,電子煙廣告販售裁罰65件、吸食137件。
王育敏質疑,電子煙是被禁止的,應該跟交通罰則一樣,查獲當場開罰,爲何現行裁罰方式跟傳統紙菸相同?煙商公然列出銷售數量達65萬件,並宣稱「煙彈是更安全、更健康的替代方式」,認爲官方宣導力道趕不上煙商洗腦,電子煙已經成爲毒品載具,衛福部應和法務部共同打擊犯罪。
郭永發說,電子煙是載體,煙彈如含有毒品,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責 ;不是的話就屬於行政裁罰,王育敏指出,電子煙已經變戒毒品載具,應該要有另外一套查緝作爲,113年衛福部查緝類煙品中,查緝電子煙製造爲0件,法務部應加入共同打擊犯罪,不然法都是訂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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