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吸食「喪屍煙彈」不斷顫抖行爲怪異 南警盤查逮人
▲臺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據報查獲張姓女子吸食「喪屍煙彈」,全案依毒品罪嫌偵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17日上午11時許,接獲報案指稱有一名女子在街頭行爲怪異,立即派員前往處理,員警發現一名女子神智恍惚,且身體不斷顫抖,經盤查後,該女子主動交出手中的電子煙,經檢測內含「喪屍煙彈」,全案依毒品罪嫌偵辦。
警方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報案,指一名女子出現語無倫次、身體顫抖等異常行爲。巡邏員警立即趕往現場,發現張女(25歲)手持電子煙,經快速試劑檢測,該煙彈呈依託咪酯(「喪屍煙彈」)陽性反應,張女尿液檢驗亦呈現三級毒品苯二氮類反應,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層報市警局裁罰。
市警四分局長曹儒林表示,依託咪酯爲一種靜脈麻醉劑藥物,吸食後可能引發思維混亂、身體失控、異常顫抖,甚至會有無意識攻擊他人的危險行爲,因此俗稱「喪屍煙彈」。吸食過量有死亡風險,一旦染上毒癮恐將自毀前途並面臨刑責。警方將持續強化毒品查緝工作,嚴正執法,全力維護市民安全並淨化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