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讓單車女「睜不開眼」閃違停車遭撞亡 車主:我買晚餐...

北市一名婦人單車時,疑因陽光刺眼,爲閃避一輛違停轎車,遭後方機車追撞致死,肇事機車騎士和違停車主都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突發中心臺北報導

千萬不要貪圖方便而臨停紅線!2018年6月北市一名曾姓女子騎單車行經市民大道,疑因面向夕陽強光刺眼,爲閃避前方一輛違停轎車卻遭後方機車追撞倒地曾女當場顱骨骨折肋骨斷裂數根,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檢警起訴肇事的機車騎士,並找出違停轎車車主,王姓車主表示,當時只是臨停去小吃店晚餐,沒想到因此害命,同樣依過失致死遭起訴!

2018年6月6日傍晚6點,正值下班尖峰時間,曾女沿着市民大道東往西方向騎單車返家,當天天氣晴朗,陽光耀眼,曾女疑因夕陽強光「睜不開眼」,一時不小心沒注意到前方有一輛違停轎車,她當下反應左切閃避,後方騎乘機車的楊姓男子閃避不及追撞上來,曾女當場倒地不起,顱骨、骨盆骨折、肋骨斷裂數根,另外有腦出血肺部出血症狀陷入昏迷。曾女送醫急救4天 ,最後仍宣告不治。

檢警將追撞肇事的楊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違停轎車的王姓車主到案供稱,因一時貪圖方便臨停在紅線上,到一旁小吃店吃晚餐,沒想到卻害婦人喪命,檢警同樣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違停車主。至於肇事的楊姓機車騎士,日前被臺北地院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原本楊男和死者家屬談妥,以每月分期清償100萬和解金換取緩刑,沒想到才清償8000元,就未按約定給付任何款項,目前緩刑遭檢察官上訴後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