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安男高速衝撞釀1死1傷喊「拯救地球」 關完6年半要強制治療3年

胡姓吸安男去年從彰化開夜車北上,在臺北市區不斷闖紅燈,以120公里時速在士林承德路、中正路口撞死騎機車的陳姓保全,他當場喊叫「要拯救地球」,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士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他6年6月刑。胡和檢方皆上訴,胡的律師稱胡也是「被害人」,臺灣高等法院今維持原刑度,但另外得在刑之執行完畢後入相當處所治療3年。

2022年7月2日晚上10時許,胡姓男子從國道三號快官、彰化系統北上,2日凌晨4點30分,駛入臺北市區不斷闖紅燈,4點41分開至士林承德路、中正路口,以120公里時速衝撞前方停等紅燈的廖姓駕駛汽車,廖骨盆骨折。胡在衝撞廖的車子後,逆向駛入承德路,撞輾68歲陳姓保全,陳因多重頓創、顱腦損傷不治。

檢方查出,胡的安非他命檢驗結果第一次驗爲陽性,第二次爲陰性,顯示劑量很少。胡偵訊時稱看到紅燈有踩煞車,但「我要以我的生命爲主」、「我有想過要放棄,但是他用炫光迷惑我,但我當下爲了搶救世界,我一定要這樣做,當下不知道是真的人」、「要拯救地球,整個世界封冰」。

士院審理認爲胡的車輛偏右行是因車輛失控,不具有殺人犯意,改論處殺人未遂罪。士院認爲,胡以高速衝撞廖的轎車,廖幸經搶救而救回一命,但陳姓騎士卻身亡,應予譴責,考量他患有精神疾病,以致辨識和控制能力降低等情狀,判他6年6月刑。

檢方認爲胡應可預見在市區飆車的後果,犯的是殺人罪,一審判決不當,提上訴。胡也上訴,11月28日坐輪椅出庭,法扶律師主張他是「疲勞駕駛」,犯的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

死者的兒子指胡姓男子沒有悔意,應該要從重量刑。檢察官指出,胡長期吸食安非他命而引起藥癮、精神疾病,這些並非死者的錯,胡顯然漠視生命。

胡的律師表示,因胡犯的是刑案,保險無法理賠,但房產遭被害人查封扣押,並非無意處理賠償問題。律師還指不管胡是精神病發或是疲勞駕駛,和被害人一樣「都是本件的被害人」,已付出該負的責任,請法官適當量刑。胡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沒話說」。

高院在審理後,今將一審未諭知保安處分部分撤銷,胡在服刑完畢後須強制治療3年,其餘上訴駁回。胡被押還看守所時表示「我沒有吸毒」。

胡姓吸安男去年從彰化開夜車北上,在臺北市區不斷闖紅燈,以120公里時速在士林承德路、中正路口撞死騎機車的陳姓保全,他還當場喊叫「要拯救地球」。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胡姓男子去年駕車在臺北市區以120公里時速狂飆,陳姓機車騎士遭撞輾,當場喪命。記者蕭雅娟/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