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婚外情 周玉蔻無罪理由曝光
誣指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婚外情,周玉蔻無罪理由曝光。(本報資料照)
東元電機2021年爆發集團會長黃茂雄與兒子黃育仁經營權之爭,資深媒體人周玉蔻的「放言」報導指黃茂雄密友、東元董事長邱純枝是「小三奪權」,影射黃茂雄與邱女的曖昧關係,遭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臺北地院認爲周女已經其查證而已有相當理由的依據相信其所報導內容爲真實,且是對於可受公評的新聞事件所爲報導,而報導內容也不足以毀損邱女名譽,今(11)日判決無罪。可上訴。
東元電機2021年曾爆發集團會長黃茂雄與兒子黃育仁的經營權之爭,市場認爲黃茂雄將親信東元電機董事長邱純枝推上火線,形成邱純枝對戰兒子黃育仁局面,成爲臺股史上第一場父子經營權之爭,不僅成爲外界茶餘飯後的話題,黃氏父子也一度上演決裂戲碼,雙方大打訴訟戰。
2021年4月12日下午,周玉蔻的「放言傳媒」陸續報導「黃茂雄父子爭,刺破了黃茂雄夫人多年的隱痛,友人嘆:居然成爲小三奪權八點檔連續劇」、「黃茂雄與邱純枝不能說的秘密」、「邱純枝在東元的董事長位置還有與黃茂雄緋聞關係疑慮」、「防着邱純枝靠近他的家庭」,文章影射邱介入黃茂雄婚姻,邱憤而提告周女。
北院表示,周玉蔻所爲本案報導,已經其查證而已有相當理由的依據相信其所報導內容爲真實,且是對於可受公評的新聞事件所爲報導,而報導內容也不足以毀損邱純枝名譽,因此周女主觀上不具誹謗邱女故意,客觀上尚不足以對邱女的客觀人格評價造成影響侵害。
北院指出,檢察官所舉的各項證據,尚未達到一般人均不致於有所懷疑,而得以確信周女刊登報導言論,在客觀上已足以毀損邱女名譽,主觀上也具誹謗之犯意等事實程度,因而無法形成被告犯誹謗罪心證。此外,復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周女有加重誹謗犯行,就此部分自應爲無罪之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