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全面推動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房票結算 實行稅收減免
觀點網訊:12月19日,江蘇無錫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市區房屋徵收房票補償安置相關工作的意見。
觀點新媒體獲悉,優化結算模式方面,《意見》提出:
(一)優化房票結算。房票使用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並通過網籤備案後,可以向徵收實施單位申請使用房票。徵收實施單位應當在收到申請後的30日內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房屋首付款,首付款比例按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確定;剩餘款項按照房源供應協議約定的方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支付。房票面額不足以支付房款的部分,由房票使用人自行支付,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
(二)明確補貼發放。徵收實施單位在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房屋首付款時,應按照購房所在地公佈的購房補貼標準將購房補貼支付給被徵收人,涉及跨區購房的,徵收實施單位先行墊付的購房補貼資金由各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實施年度(季)統籌結算。市房屋徵收工作協調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購房補貼資金區間結算相關事宜。
(三)保障資金結算。爲確保房票結算資金運行安全,各徵收實施單位應當設立房票結算專款專用的銀行賬號,通過無錫市數字房票系統進行房票資金結算。各相關單位應當做好資金保障,及時將相關款項匯入房票結算專款賬號。
同時,《意見》提出,落實優惠政策。
(一)實行稅收減免。使用房票購買商品住房的,符合條件的可根據契稅政策有關規定享受減免。
(二)落實教育保障。房票發放後,被徵收人子女可在至少2年內保留原被徵收搬遷住宅片區所在學區(服務區)的入學資格,具體辦法由教育主管部門規定。
(三)推進政策轉化。各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應當加快推進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式轉化,積極推行貨幣化補償,全面推動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房票結算,儘快把惠民利民的具體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