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傷重障者未通報 照服員罰3萬

曾男腦部病變後生活不能自理家屬將他送往三重區某養護機構,10月中卻發現曾男身上多處傷口,曾男家屬憤而向機構理論,機構卻迴應「是曾男自殘造成,機構無畫面提供」。(曾男家屬提供/戴上容新北傳真)

31歲曾姓男子腦部病變被家屬送到伊甸基金會所屬的愛悅養護中心曾母10月發現兒子身上有多處外力傷口,控訴中心虐待卻僅獲「兒子自傷」迴應,社會局介入調查發現劉姓照服員傷害,依法裁處照服員3萬元並公佈姓名,並對養護中心開罰10萬元。

曾母日前透過臉書社團表示,曾男過去是搬運工人,積勞成疾腦部病變後生活不能自理,將他送往三重愛悅養護中心,10月中卻發現兒子臉部瘀青、身上多處傷口,醫師告知傷口絕對是外力所致,但養護中心卻僅迴應「曾男自殘、無畫面提供」。

「一句道歉也沒有!」曾母怒批,投訴給臉書社團、媒體和社會局後,社會局開始介入調查,事隔1個月社會局確認有暴力行爲並開罰,但養護中心未向她和兒子道歉,還要求他們不要把事情鬧大,「根本是罔顧人命!」

養護中心表示,劉姓照服員是爲了排解衝突才誤傷曾男,已致上最深歉意,並依公司規定懲處員工,後續將加強專業訓練,避免相關情事再次發生。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長徐綺櫻表示,劉姓照護員日前值班時,爲處理曾男與其他院民爭看電視衝突纔會誤傷曾男,導致曾男顴骨淤青,劉姓照服員事後未於工作日誌交待,涉嫌隱匿傷害。

另該機構事發後也未依法通報主管機關,疏於管理及善盡保護照顧責任,依法裁處中心以及照服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