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茂昆被緊咬是「美國師沛恩成員」 教育部:沒職稱,僅供技術
新任教育部長吳茂坤上任前後風波不斷,被藍營爆料,拿東華大學研究專利在美國開公司,昨深夜吳才發聲明強調,「我是發明人,不是申請美國專利之公司負責人」,並附截圖證明;沒想到就被發現,疑似選擇性省略第二頁資訊,隱瞞與謝蕙雯、史閎元、翁慶豐等同爲美國師沛恩公司成爲之一。
吳茂昆23日首度赴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而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參選人遊淑慧爆料,2015年吳在美國加州登記設立師沛恩(Spiranthes Biotech, LLC),進行生技研究,質問「國立大學校長可以在美國開設公司嗎?超導學者又怎麼會開設生技公司?」表示這已涉及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違反者應該予以撤職。
「我是發明人,不是申請美國專利之公司負責人。」吳茂昆昨深夜發聲明,他指出,當時有專利成果後,爲避免各國專利申請費時,他們決定在美國申請所謂的PCT專利合作條約,而申請通過的專利涵蓋美國、日本、中國、歐盟,不過因臺灣並非該國際組織會員國,必須透過中國申請,所以才決定在美國成立一個公司。
吳茂昆強調,成立公司單純是爲了申請專利,且成果一定會回到學校;同時,他還檢附美國加州政府公司登記網站的截圖,證明吳並非負責人。
不過,藍營仍緊咬吳茂昆,認爲他並未揭露完整資訊,並出示第二頁文件強調,在美國加州政府公司登記資料中,吳茂昆就被列爲MEMBERS(管理人)之一,而不是他自稱的「發明人」;另外,該公司除了負責人歐陽彥堂,加上吳共有4個成員,包括謝蕙雯、史閎元、翁慶豐。
對此,教育部迴應,成員並非是負責人,且不論是在美國還是臺灣的師沛恩公司,吳茂昆都沒有任何職稱,僅提供技術。
另外,國民黨立委柯志恩還爆料,吳茂昆自稱無法接受透過中國申請PCT專利,但在美國師沛恩公司申請時自寫的文件中,竟然是填「中國臺灣地區」,直呼「爲了前進大陸,還真是委屈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