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勁辭去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吳勁辭去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10月25日滁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需要,吳勁請求辭去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滁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吳勁辭去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報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七屆)第二號
近期,因工作需要,來安縣人大常委會補選胡春華、南譙區人大常委會補選貢植平、全椒縣人大常委會補選周旭和鄭鼕鼕、鳳陽縣人大常委會補選戴雷、琅琊區人大常委會補選葉彬、滁州軍分區召開軍人代表大會補選馬雪剛等7人爲滁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滁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確認上述人員的代表資格有效。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由來安縣選出的市七屆人大代表許繼偉、南譙區選出的市七屆人大代表萬瑞健、全椒縣選出的市七屆人大代表畢明福、明光市選出的市七屆人大代表陳聯明、琅琊區選出的市七屆人大代表張允林、南譙區選出的市七屆人大代表吳景矯等6人因離開本行政區域,其代表資格終止。由明光市選出的市七屆人大代表李祥因本人死亡,其代表資格自然終止。由全椒縣選出的市七屆人大代表楊光和唐雨、鳳陽縣選出的市七屆人大代表李永春、定遠縣選出的市七屆人大代表陳國祥等4人因工作需要和職務變動等原因,分別向原選舉單位提出辭去市七屆人大代表職務並被接受,其代表資格終止。同時,陳聯明的代表資格終止後,其擔任的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財經(預算)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截至目前,滁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391名。
特此公告。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10月25日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4年10月25日滁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免 去:
朱有亮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