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大了!第三方支付可介接賣基金

銀行局局長詹庭禎強調,未來消費者可以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介接」購買基金保險金融商品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對於外界批評第三方支付牛步化,雖然專法通過了,但國內業者很多都不能做,有如上了手銬金管會罕見正面回擊強調,外國能做的,我們也都可以做,專法與國際比毫不遜色,未來消費者可以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介接」購買基金、保險等金融商品,以及使用儲值帳戶「支付」,但金融機構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販售商品時,要讓消費者瞭解是跟誰買商品。

儘管我國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已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網家董事長宏志仍重砲指出,我國第三方支付專法很多東西都做不到,卻業者來說有如上了手銬,如中國大陸餘額寶及財付通已經能做電子錢包、理財專戶,但臺灣還是做不到。

銀行局局長詹庭禎表示,第三方支付專法保留彈性空間,即金管會可以參酌國外發展,適時研議比照開放業務,他並強調,我國專法與中國大陸沒有差距,且與其他先進國家比毫不遜色,業者是誤會了。

詹庭禎說,餘額寶爲支付寶旗下商品,其營運模式爲餘額寶吸取民衆從支付寶轉入的資金後,轉將資金交由合作的基金公司操盤,並將基金操盤績效回饋至民衆餘額寶帳戶,不是由第三方支付業者支付寶直接販售金融商品,第三方支付業者只能從事「支付」的服務

銀行局補充,未來金融機構也可以與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以介接的方式販售金融商品,即線上投保可以與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但一定要讓消費者知道是跟誰買商品,也就是,中國大陸目前的「無縫接軌」,銀行局不樂見。

在金融商品的販售上,詹庭禎指出,將以簡易、風險低的基金及產壽險商品爲主,至於詳細何種商品可以上架,還需要經主管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