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今年新增3946個公共停車位
大皖新聞訊 10月29日,記者從蕪湖市2024年便民停車行動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圍繞“我爲羣衆建車位、讓車位、找車位、管車位”,蕪湖市持續強化停車泊位建設力度,不斷提高停車管理專業化、制度化、信息化、常態化水平,取得了階段性成效。2024年,蕪湖市新增3946個公共停車泊位,緩解了市民的停車需求。
2024年蕪湖市新增公共停車位3946個
按照配建停車場爲主、公共停車場爲輔、路內停車泊位爲補充的原則,持續加大停車泊位供給。
嚴格落實城市新建住宅小區、醫院、商場等建築關於停車泊位的配建標準,2024年共新增配建停車泊位28174個。同時聚焦老城區、醫院、商業圈等周邊道路狹窄、基礎設施不完善、土地資源有限等問題,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等行動,挖掘利用拆改騰退空間和邊角地,最大限度挖掘潛力建設公共停車場,2024年共新增公共停車泊位3946個。
針對主城區醫院、學校、商業中心、老舊小區停車資源相對不足的狀況,在確保車行步行順暢和公交設施空間安全的基礎上,2024年共動態調整佈設路內公共停車泊位1063個,努力紓解接送學生、看病就醫、商場購物等停車難的矛盾。
優化停車資源 對不規範停車、收費進行整治
通過推行共享停車、實施錯時停車、整治霸佔車位、規範停車收費、設置“三心車位”等措施,不斷優化停車資源配置。
推動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共享停車資源,在工作日夜間、雙休日等時間段免費向社會開放,出入口設置免費共享停車時段標牌,目前共開放共享停車場61個、停車泊位2338個。蕪湖市市區商貿企業錯時開放停車,各商場、超市及收費停車場管理企業積極響應,共有58個停車場、4475個停車泊位在每晚21時至次日9時降價向社會開放(包月費用低至150元),爲周邊居民提供更多停車選擇。
針對羣衆反映集中的住宅小區、醫院、學校、菜場、商超等停車管理問題,組織開展“住宅小區停車專項整治”“停車亂收費專項整治”“霸佔公共車位專項整治”等城市停車功能提升專項整治行動,累計整治停車泊位“只售不租”或“長租不短租”住宅小區25個;整治停車收費標價不規範停車場2個、未公示停車價費住宅小區194個;交警部門累計非現場採集違法停車47.32萬起,現場處罰8759起;整治霸佔公共車位494個。
同時,梳理全市11家醫院停車資源,將距離門診較近的停車泊位設置爲愛心車位、無障礙車位,方便殘疾人、重症患者及家屬就醫停車。在24個住宅小區探索設置100個“三心車位”,鼓勵小區業主禮讓車位,爲看望父母的子女、小區(社區)外來辦事人員、年度優秀志願者等特定人羣停車提供便利,通過鼓勵“孝心”、體現“暖心”、傳遞“愛心”,進一步提高住宅小區停車資源使用效率。
優化智慧停車平臺 完善停車場充電設施
升級“蕪優停車”智慧停車平臺,完善停車引導系統,定期開展停車優惠活動,改善市民停車體驗。
完成“蕪優停車”二期升級,已在城市主幹道建設14塊二級引導屏(如中江大道、九華中路、星悅廣場、銀泰城等周邊),並在熱點停車場進口處建設60塊三級引導屏,動態指引停車場分佈和空餘車位情況,爲市民出行提供實時交通指引。擴大信息共享,由2022年的接入232個停車場、9.6萬個停車泊位、100個新能源充電網點數據,提高到2024年的接入322個停車場、12.3萬個停車泊位和155個新能源充電網點數據,註冊用戶數由19萬人提高到48.7萬餘人。完善手機APP服務功能,增加模考預約、共享車場、錯時包月、商場積分兌換、車後市場等應用場景。
發佈《蕪湖市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差別化管理的實施方案》,對道路停車泊位實行三級差別化收費,並將公共配套停車設施、交通站點配套停車設施停車免費時長由30分鐘延長到1小時。發動10個街區社會停車場將每日封頂價格從30元下調至20元。連續三年開展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和中考、高考期間免費停車行動,推動公共停車資源讓利羣衆常態化、制度化。每年讓利市民超過600萬元。
完善城市停車充電配套服務,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直接建設或預留條件比例不低於20%,推進大型商場、醫院、學校、文化體育場館和交通樞紐等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目前已建成並上線運營充電場站155個、充電樁1717個。
出臺停車場管理辦法 明確各部門職能分工
通過制定政府規章、明確部門職責、推進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等措施,持續加強停車管理。
針對制度設計不適應當前停車管理需求的問題,市城管局會同市司法局,推動出臺《蕪湖市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於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進一步明確停車場專項規劃方案的編制、建設原則,統籌佈局停車場點位、新能源車輛充電設施等,實行收費停車場備案制度,將收費停車場信息納入智慧停車信息管理系統,強化停車場規劃、建設、運營等全過程監管。
針對停車管理職責界限不清晰問題,蕪湖市通過建章立制健全停車場管理體系,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停車場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等工作;自規部門負責停車場規劃管理工作;住建部門負責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門負責路內停車泊位的停車管理以及相關違法行爲查處工作,參與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發改部門負責制定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的機動車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政策;市監部門根據特種設備目錄實施機械式停車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停車場收費行爲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收費行爲。財政、交通、土儲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針對部分道路停車無序、市民投訴率高的問題,蕪湖市城管局會同屬地政府,推動道路停車收費管理,2023年完成弋江區三潭路、文津西路等6條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工作,2024年完成經開區巢湖路、千島湖路和鳩江區國泰路、涌金路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工作,截至目前市區共有46個路段、2285個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實行收費管理,有效規範停車秩序,調節停車需求,促進車位“快循環”,減少停車資源浪費。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