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7成土地被劃入國土計畫...農民反彈 中市府:已報中央

臺中市議員李天生說,臺中市霧峰區高達7成土地被劃入國土計劃「農業發展地區」。圖/李天生提供

國土計劃法預計明年5月1日上路,臺中市霧峰區高達7成土地被畫入國土計劃「農業發展地區」,因預期未來限制嚴格,變更困難,當地里長表示,農地售價因此暴跌,引發恐慌。臺中市議員李天生昨說,不少農地遭破壞或興建違章工廠,早已不是好農地,應重新清查。對於農友反彈,中市府表示,已向中央反映。

國土計劃法上路後,現行區域計劃法退場,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更名爲「農業發展地區」,畫分爲第1、2類,農地不能隨意變更成建地,將以農業發展設施爲主。

李天生說,霧峰國土計劃畫設3區,原都市計劃區列入「都市發展地區」,東側保安林、南側烏溪等地畫入「高山保育地區」,其餘土地列入「農業發展地區」,佔全區面積7成,十分特殊。

李天生指出,列入農業發展地區的農地,因限制嚴格,預期未來變更困難,如同宣判死刑,農友反映,不少農地鄰近道路,或興建違章工廠,已遭到破壞,早已不是高等則農地(好農地),盼在國土計劃上路前重新清查。

霧峰北勢里長洪金生抱怨,霧峰農地原本每坪約10萬元,國土計劃公佈後一夕暴跌,現在每坪只剩3萬元,鄰近大里農田價格卻上漲,讓霧峰由興盛地區變爲落後地區,引起恐慌。

農業局說,臺中市國土計劃指認霧峰區等10處優先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畫,未來城鄉發展需求,可透過每5年通盤檢討機制或鄉村地區整體規畫,調整國土功能分區。

另外,原已編列特登、建地等非農地將依原來目的使用,不受畫入農產業發展區影響,農1與農2土地仍可從事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農村再生、公共設施等,讓農業多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