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派籲提高金控委託書徵求門檻 金管會:已夠嚴格了
吳東進派日前提醒金管會,新光金是金控史上靠徵求委託書成功拿到經營權的首例,主管機關應要事先防範。吳東進派更提出修法建議,金管會應拉高金控股東委託書徵求門檻,因金控是負責旗下子公司經營與增資,不應比照一般產業只要200萬股就能做委託書徵求,應該拉高到金控股東需持股1%以上纔可做委託書徵求,且1%股東最多隻能徵求3%委託書,同時金控的股東若要做委託書徵求前,應比照現行金控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審查最終受益人是誰。
金管會表示,對於金融業的委託書徵求規定,已經很嚴格了,委託書制度本身是中性的,讓雙方可以在市場上競爭,當公司經營有異常時,不能讓其他小股東永遠進不來,法規上不能過度偏頗公司派,更不應該因單一事件修法。
金管會在2018年、2020年陸續修正委託書規則,提高金融業委託書徵求人資格。依照現行規定,金融業委託書徵求門檻分爲「有限徵求」與「無限徵求」,徵求人除應持股1年以上外,「有限徵求」門檻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5或200萬股以上,「無限徵求」門檻則爲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持股10%以上,且要經過大股東適格性審查。
銀行局表示,金控針對委託書徵求,已經比其他產業來得嚴格,且10%以上金融業大股東要做適格性審查,委託書本身是中性的,應公平對待其他小股東,不能把門檻無上限拉高,像是工會也可以推派董事人選,修法關係到的利害關係人面向很多,身爲主管機關需要多方考量。
證期局也表示,國內的委託書制度已經算很嚴格了,委託書是股東多元行使股東權利的方法之一,國際上資本市場,如美國、日本、新加坡、香港都有委託書制度,但這些國家都沒有用法規來規範委託書徵求人的資格,臺灣還有用法規來做限制,規定已較其他國家嚴格。
證期局指出,去年修正委託書規則時也有討論到門檻要不要拉更高,但考慮到小股東的權利,小股東也需要董事提名權或投票權,當時銀行公會也有參與討論,若將委託書門檻拉更高,對持股沒這麼多的小股東來說是無法徵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