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都要事後研閱法官裁判書

最高行政法院25日舉行「卸、新任院長交接典禮」,原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左)在司法院長許宗力(中)的監交下,交棒給新任院長吳東都(右)。(張鎧乙攝)

蔡英文總統表姊夫、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25日屆齡退職,新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東都就任,他在交接典禮中表示,將落實司法院長許宗力的政策,事後研閱法官裁判書。吳走馬上任首日充滿「宣告性」的談話引發爭議,法界實務人士質疑,這樣的作爲雖是院長的職務監督,卻有侵犯法官獨立審判權之虞。

蔡英文總統將在明年5月20日卸任,結束8年總統任期,她的表姊夫吳明鴻,2020年底獲她特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25日因年滿70歲須退職,吳明鴻完成階段性任務。

最高行政法院25日舉行院長交接典禮,司法院長許宗力監交後說,他和吳東都曾是前司法院長翁嶽生的學生,他曾讀過吳東都的碩士及博士論文,感到非常驚豔及其擁有深厚法學素養。

吳東都致詞時則說,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對所屬法官有職務監督權,對法官職務評定是一種職務監督,職務評定項目包含品德操守、學識能力、敬業精神及裁判品質;瞭解法官裁判品質,最好及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事後「研閱」法官的裁判書。

吳東都指出,這也是司法院長許宗力所說,法院院長事後看法官的裁判書,不僅是權限,更是院長的責任義務。此外,每一案件要想如何妥適裁判以定紛止爭,該維持下級審裁判就維持,該廢棄就廢棄,能自判就自判,不能自判就要清楚指示法律見解。

吳東都發言在法界引發不少爭議,有人肯定其改革決心,但也有人質疑,他要研閱法官裁判書,是否會造成法官未來寫判決書時,受其法律見解影響,恐不是終審法院的統一見解,而是變相的干預審判,更有終審法官擔任行政訴訟近20年,難道只有吳東都的見解纔是唯一「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