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麼沒搞別人老婆。”
01
清同治九年(1870年)農曆七月二十六日上午。
南京城。
總督大人馬新貽,去校場觀看例行射箭訓練回府。
一人喊道:“馬大人,求您幫幫我!”
馬新貽一看,是自己的鄆城老鄉王鹹鎮。
特麼的!這鳥人仗着是老鄉,三番五次來找自己借錢,借了又不還,不能再慣着他了!
“你還好意思來?!”
正在馬新貽怒斥王鹹鎮的時候,一短衣漢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從短靴中掏出匕首,就捅進了馬新貽的右腋下......
第二天未時(13-15時),馬新貽因傷重不治。
這就是廣爲流傳,疑霧重重,晚清四大奇案之一 的刺馬案。
02
江寧將軍魁玉立刻突審兇手,好上報朝廷。
可案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任你嚴刑拷打。
魁玉忙了一天一夜,纔得到一個最基本的信息——案犯乃河南人,名叫張汶詳(有的書中稱爲“張汶祥”或“張文祥”)。
至於行刺動機和幕後主使等關鍵信息,張汶詳一字不說。
沒辦法,魁玉只得把初審結果,上報朝廷。
大清上一個總督(閩浙總督陳錦)被刺殺身亡,還是200多年前(順治九年、1652年)的事了。
馬新貽遇刺身亡的消息立刻轟動了朝野!
慈禧和慈安兩宮皇太后(實際掌權者)降下懿旨,要魁玉“趕緊嚴訊,務得確情”。
可魁玉又忙活了幾天,把該審的能審的,一個個過堂......卻依然得不到任何有用的線索。
於是朝廷下令,讓駐節淮安的漕運總督張之萬到南京,和魁玉一起審。
03
張之萬和馬新貽,是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的同榜進士,張之萬是狀元。
所以張之萬也願意下功夫去搞清楚這個案子。
張之萬採取的手段叫做“熬審”。
顧名思義,就和馴鷹人“熬鷹”一樣。
不準張汶詳睡覺,不準張汶詳休息。
不分晝夜,連續審問。
老張審累了,就換老魁。
老魁審累了,就換老張。
這樣“熬”了20多天,終於從奄奄一息的張汶詳口中,得到一些顛三倒四、語無倫次的供述。
張之萬和魁玉又花了一個多月,才通過這些亂七八糟的供述,大體勾畫出了張汶詳的人生軌跡和作案動機——
04
張汶詳,河南人。
早年參加過“長毛”(太平軍)。
“長毛”失敗後輾轉來到寧波,加入了一個海盜團伙。
海盜頭子龍啓澐,對他很好。
可海盜團伙自成立之後就沒遇上過貨船,沒開過張......
兄弟們沒飯吃,於是各奔東西了。
張汶詳留在寧波本地,開了個小押店謀生。
小押店,就是沒有合法執照的地下當鋪,專門低價收些來路不明的東西,再以高價脫手,賺差價。
這種非法的地下當鋪往往成爲盜賊銷贓的渠道,爲官府破案帶來很大麻煩。
因此馬新貽在出任浙江巡撫期間,明令取締所有“小押店”。
張汶詳徹底破產,自然對馬新貽恨得牙根癢。
05
後來又發生兩件事,讓張汶詳對馬新貽更加仇恨——
第一件:
張汶詳破產後,他老婆跟一個熟人跑了。
老張就去攔馬新貽的轎子,要求巡撫大人爲他做主。
可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哪有時間管這些雞零狗碎的事,根本沒理他。
第二件:
馬新貽派兵剿滅了南田一帶的海盜,老張的拜把子大哥龍啓澐僥倖逃脫,託人遞話兒,讓老張找機會爲兄弟們報仇。
“養軍千日,用在一時”
這些新仇舊怨加起來,老張一直在找機會......直到這次刺殺成功。
張汶詳反覆強調:“此事我一人所爲,無人主使,無人收買!”
張之萬和魁玉覺得張汶詳的供述存在漏洞和不合理之處,但案子已經拖了三個多月,兩宮皇太后還等着呢。
怕挨處分,兩人就把這套供詞報了上去。
還特意再末尾加了個“尚屬可信”。
06
東太后慈安好糊弄。
西太后慈禧一看供詞,馬上發現問題很大——
1、
張汶詳在海盜團伙,沒待多長時間,他們之間的“情義”能有多深?
犯得着爲此刺殺朝廷封疆大吏麼?
他說的“養軍千日,用在一時”,是不是說漏了嘴?實際上有主謀在背後豢養他?
2、
因禁令而破產的“小押店”,每年不知道有多少,怎麼不見其他人刺殺總督泄憤?
3、
張汶詳老婆被人拐跑,馬新貽沒受理他的案子,也是符合司法程序的。(先向縣裡告狀,縣裡不受理再去州府起訴,州府不受理再去省裡......)
總之,疑點實在太多。
慈禧批示:
“張汶詳所供挾憤各節,暨龍啓澐指示情事,恐尚有不實不盡。若遽照魁玉等所擬,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讞。”
同時下旨:刑部尚書鄭敦謹立刻啓程前往南京,會同接替馬新貽出任兩江總督的曾國藩一起審理此案,要“究出實在情形,從嚴懲辦,以申國法。”
07
鄭敦謹年近七旬,是個相當敬業的官員,接到懿旨馬上動身。
此時正趕上連日大雪。
大運河多處冰封,無法行船。
陸路,也是難通車馬。
但老鄭破案心切,帶上僕人,步行前進......走了近兩個月,大年三十終於到了南京。
顧不上過年,顧不上休息,老鄭馬上開始審理工作。
可會同一起審案的曾國藩,態度卻是異乎尋常的冷漠!
該上堂的時候,老曾跟着一起上堂,但上了堂後,永遠是一言不發。
像個木偶坐在那裡。
陪審的張之萬和魁玉兩人,因爲有刑部尚書和兩江總督兩位上級在堂上,乾脆一推六二五,徹底當起了擺設。
老鄭問他們一句,他們就答一句,答的也都是之前上報的那套供詞。
而張汶詳依然是咬死“一人所爲”,一點新的東西沒有。
08
毫無意外,老鄭審了二十幾天,案子依然毫無進展。
這時候,老鄭開始聽到民間流傳的各種關於馬新貽被刺原因的傳聞——
有的說:馬新貽是因爲去年在安慶教案中偏袒洋人,讓老百姓吃了虧,張汶詳受人所託,刺殺這個“賣國賊”;
還有的說:馬新貽是個“回回”,如今陝西甘肅一帶的“回回”正在鬧叛,馬新貽想要做他們的內應,獻上兩江的土地......張汶詳是爲國除害,乃忠良義士也。
還有一種說法,是廣大羣衆最喜聞樂見的模式——桃色事件:
民間傳說,馬新貽在安徽當廬州知府的時候,曾被“長毛”俘獲,爲了活命,和“長毛”中的首領曹二虎、石錦標結爲兄弟。
後來老馬找機會把兩個把兄弟的人馬都收編歸順了朝廷,因此青雲直上,當上了高官。
還貪圖美色,設計害死了曹二虎,霸佔了曹二虎的老婆。
張汶詳是曹二虎的手下,爲此隱姓埋名數年,終於報得大仇……
這個傳說因流傳最廣,老馬還沒出“七七”,上海的戲園子就已經上演一出新戲《刺馬傳》。
總而言之:老馬被刺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可問題是,馬新貽在江浙主政多年,政績斐然,官聲甚佳,稱得上是清官能臣。
馬新貽遇刺後,南京百姓爲紀念他,還特地把他住過的地方改名爲“馬制臺府街”(即今南京市鼓樓區的馬臺街)。
09
爲什麼這麼短時間,民間就流傳出這麼多傳言?
爲什麼曾國藩對此案如此冷漠?
爲什麼整個南京官場,除了老鄭一個人着急,其他人好像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鄭敦謹憑直覺認定,這背後一定有鬼!
老鄭以私人身份,來到曾國藩府上,請教他案子該怎麼辦?
老曾慢悠悠喝了一口茶,慢悠悠說了一句:“我看就照張之萬、魁玉他們之前審的結果,上報吧!”
老鄭頓時腦袋一個激靈——意思是案子的內情你曾侯爺知道,但就是不說,也不准我再繼續查了?
老鄭再追問,老曾一句話也不再說了。
10
老鄭明白了——案子大概率和老曾有關。
馬新貽遇刺後,朝廷就下旨讓直隸總督曾國藩,火速前往接替馬新貽,出任兩江總督。
可老曾一再上書稱病,推三阻四,婉拒任命。
慈禧當然知道他在裝病,下旨要他立即前往南京接任。
爲了堵住老曾的退路,慈禧還把李鴻章調來接了老曾的直隸總督。
意思很明顯:你必須去南京就任,不然直隸總督衙門裡也沒有你的位子了!
老曾這才接受任命。一路磨磨蹭蹭,十一月底纔到南京。
接了總督大印後,也沒有立刻開始調查馬新貽被刺案,而是整天看書寫字,或會客飲茶......
就算老曾不是主謀,主謀也一定在老曾的湘軍裡。
馬新貽,一定是動了湘軍的核心利益!
那些對馬新貽潑髒水的傳聞,大概率是真正的主謀放出來攪亂視聽、混淆真相的。
老曾如此表態,老鄭再堅持查下去,自己一個無兵無將的文官,怎麼鬥得過這些狠毒的軍頭呢?
順水推舟,就此結案算了吧。
老馬你也別怪我,繼續糾纏下去,我怕你的家眷也要受到連累......
11
正月二十九日,馬新貽遇刺案最後一次開堂。
老鄭宣佈,鑑於沒有新的線索和證據,決定此案以張之萬和魁玉審理的結果上報朝廷,即張汶詳“挾嫌報復”,系其一人所爲。
量刑建議:張汶詳凌遲處死,其幼子閹割爲奴,其餘家屬不問。
老鄭是欽命大臣,這意味着此案蓋棺定論了。
但,馬新貽的摯友、此案陪審官之一的江蘇候補道孫衣言,和江寧鹽法道袁保慶當場表示反對,質問老鄭:“如此草草結案,若日後再查出幕後主使之人,大人怎麼向天下人交待?!”
老鄭無言以對,敷衍道:“咱們大家一起在結案書上簽字就行了。”
老孫和老袁拒絕簽字,當場揚長而去。
最後的結案書上就缺了這兩人的簽名。
12
二月初六,結案書飛馬到了慈禧的案頭。
慈禧此時心裡也清楚了:這個案子的真相永遠不可能查明瞭。
堅持查下去,兩江要是出了什麼亂子,可就得不償失了。
思慮再三,慈禧批覆:
“既據鄭敦謹等審訊確實,驗明兇器,亦無藥毒,並無另有主使之人,着即將張汶詳凌遲處死,並於馬新貽柩前摘心致祭。”
同時下旨:表彰馬新貽,追贈太子太保,爲其立祠堂祭祀。
至此,轟動朝野的總督遇刺案,半年多後,稀裡糊塗地結了案。
13
不久後,回京路上的鄭敦謹,突然遞上了辭呈,請求告老還鄉。
慈禧下旨挽留,但老鄭去意已決,都沒回北京“陛辭”,直接返回了湖南老家。
數月後,馬新貽的墓落成。
孫衣言應馬家人的邀請,爲其撰寫神道碑文。
碑文中,孫衣言寫道:
“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已具且結,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奮其愚憨爲公力爭,亦豈獨爲公一人也哉!”
這位拒絕在結案書上簽字的耿直之人,用文字表達了他最後的憤慨和抗爭!
遺憾的是,後人再也記不得馬新貽爲江浙人民做過哪些好事;也不記得他被刺的案子有哪些疑點。
他“霸佔人妻、殺死兄弟”的傳說,卻在一部部文學作品和影視作品中被不斷渲染......
馬新貽身上的“好色之徒”和“負義之人”的印記,再也刷不去了……
老王補充:
做爲晚清第一奇案,今天的這篇刺馬案,可能是你在網上看到的情節最不精彩的版本。
因爲老王略去了一些可靠性存疑的細節:
比如,
馬新貽的兒子馬毓楨的回憶:
接任兩江總督前,馬新貽到北京朝見慈禧,慈禧要他密查湘軍,因爲懷疑湘軍搶了太平軍的鉅額財富,卻隱瞞不報......馬新貽離京後專程回家“祭祖”,與家人告別......託付:如果我出了事,你們不要伸冤......
等。
不是否定這些。
史料的各種跡象表明,有這種可能性。
史學界對刺馬案也沒有定論。
應該是政治原因。
《刺馬案探隱》是研究最全面的,有空可以去看看。
參考文獻:《清史稿》、《清實錄》、《清史列傳》、《馬新貽文案集錄》、《 從“刺馬案”到<投名狀>——由歷史到文學的轉折》、《刺馬案探隱》、《規則與情理——“刺馬”案 的法律適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