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住院我想出4萬,老公說女婿沒義務養老,婆婆生病我按天收費

養老,是一種美德。但是,有些男人覺得,這種美德,只能在男方家,不能落在女方家。就比如我老公,今年50歲了,一提起給岳父母買東西,花錢,他意見大得要命。但是,一說給他老媽花錢和買東西,他跑得比誰都快……

去年,我老爸生病住院,需要七八萬的治療費,我想幫弟弟分擔分擔,出4萬塊錢給老爸治病。因爲我老爸以前生病都是我弟弟管的,這些年的吃穿養老也沒讓我出過一分錢。

而且我弟弟人到中年,還有兩個孩子要養,壓力也挺大的,我不好意思一直讓他一個人管着爸媽的養老問題。

可是,當我把這個想法跟老公說了之後,他立馬挑起來,指着我鼻子罵:“你是昏了頭吧?拿4萬塊錢出來給你爸看病,你有錢燒的啊?養老人,給老人看病,是你弟弟的責任,女婿可沒有義務給老丈人養老!”

你們聽聽,這是什麼混賬話!這個家,有我的一份,家裡掙的錢自然也是我們倆一起掙的。現在我要拿出4萬塊錢給我爸看病,我老公都不讓,覺得是讓他這個女婿出錢給老丈人養老了。

因爲這個事兒,我們吵得很兇,但最後胳膊擰不過大腿,這4萬塊錢我還是沒有拿出來。

我是個習慣顧全大局,息事寧人的主兒,看我老公因爲這件事,又是找我孃家弟弟控訴我的“罪行”,又是找我兒子和女兒訴說我的“扶弟魔”行爲,我實在不想再這樣鬧下去了。

最後,我從自己的工資裡,還有跟朋友借的錢中,偷偷拿了1萬塊錢給我弟弟了。我弟弟不要,他知道姐夫不好惹,怕我們因此鬧矛盾。

但是,我說:“雖然咱爸媽跟着兒子養老,但是他們也養大了我,我作爲女兒該孝敬父母,可是……你姐夫那個脾氣,那個思想,你也知道。我實在是有心無力,這1萬塊錢不多,你要是不收,我心裡更難受……我對你和對咱爸媽心裡的愧疚更大。”

沒辦法,我弟弟就收下了這1萬塊錢。

從那之後,我知道了,我老公是真的心狠,真的跟我家分的清清楚楚。他覺得,女兒出嫁了,就跟孃家沒關係了,不管出什麼錢給孃家人,那都是胳膊肘往外拐,都是幫襯孃家的“扶弟魔”。

我爸出院後,我想去伺候,我老公也不想讓去。但是我不聽他的,我說:“出錢你不讓,出力你還想擋着啊?我作爲女兒,也是人生父母養的,不是從石頭縫蹦出來的!你自己也有女兒,你做個人吧啊!”

老公看我真生氣了,也就不再說什麼了,我這才抽出身來,去伺候我老爸。畢竟,我老媽年紀也不小了,一個人伺候我爸力不從心。

我弟弟和弟媳因爲我爸生病住院,已經請了很多假了,不能再耽誤工作了。

直到把我爸伺候得能下牀,顧着自己了,我纔回到自己家裡。我心裡也舒服多了,作爲女兒,我就算出嫁了,也是爸媽生養的,也該還他們的養育之恩。

一轉眼,一年過去了,我家婆婆又生病了。原先婆婆是跟着女兒生活的,因爲生病了,我大姑姐說要照顧孫子,沒有那麼多精力伺候老媽,就把她送回到我們家裡了。

我公公去世得早,就剩下一個婆婆了,我大姑姐和我老公其實都挺孝順她的。得知老媽要回來生活,我老公也是很積極地給她收拾房間,整理行李。

但是,說到伺候的時候,我老公犯難了,因爲他還沒有退休,他想牀前伺候,當孝順兒子,也沒有這個條件。他自然就想到了我,我剛退休,正是合適的人選。

我雖然不排斥伺候婆婆,畢竟我婆婆這麼多年沒有難爲過我,以前也幫我們帶過孩子。但是我想給我老公一個教訓,讓他明白換位思考的道理。

所以,我故意說:“養老是子女的責任和義務,把你媽接回來住我沒意見。但是,這該你這個孝順兒子伺候老媽,你假手於我這個兒媳婦不合適吧?”

我老公說:“那有什麼不合適的,兒媳婦伺候婆婆還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我說:“你錯了,法律上規定的,女婿沒有爲老丈人養老的義務,那兒媳婦也沒有伺候婆婆的義務!”

我說到“女婿沒有爲老丈人養老的義務”故意加重語氣,就是想提醒他去年說的話。去年他不讓我拿出4萬塊錢給我老爸看病,風水輪流轉,今年我也在這兒等着他。

然後,我聽他支支吾吾說:“那你說咋辦?我現在總不能,你退休在家,我再出去掏錢找個保姆吧?”

我說:“那你要找保姆,都知道給錢,我替你伺候老媽,你也應該出錢表示感謝吧。這樣吧,一天150塊錢,我按天收費。這樣你感覺合適了就繼續用我,不合適了,你就掏五六千塊錢去外面找保姆。”

我老公低着頭算了一下,一天150塊錢,一個月30天,也才4500塊錢,這比請保姆划算。而且,兒媳婦是自家人,知根知底,他比較放心。

所以,我老公像下定決心似地跟我說:“好,150塊錢就150塊錢!看你這個兒媳婦伺候婆婆按天收費,說出去人家笑話不笑話?”

我說:“這有啥可笑話的,畢竟女婿也不願意出那夫妻倆共同的4萬塊錢給老丈人看病呢……你不怕笑話,我也不怕!”

老公聽我這麼說,氣得啞口無言……兒女也支持我這麼做,說老媽終於找到拿捏老爸的方法了。

其實,我也不是看重這個錢,我也願意伺候我那個和善的婆婆,我就是生我老公的氣。我想通過婆婆這次生病,讓他明白,兩口子是要互幫互助,相互體諒,學會換位思考的。

如果家裡只講權利義務,不講人情,那家還有什麼溫暖可言呢?大家說是不是?

不得不說,吳大姐這個做法真的不錯,給她點贊。看似兒媳婦不近人情,伺候婆婆還要按天收費,其實還是自己的丈夫不講情面在前。

雖說女婿沒有義務給老丈人養老,但是女兒有義務爲自己的爹媽盡孝啊。吳大姐的父母,一直都是她弟弟照顧的,但是這次生病住院,要花七八萬,花費實在不少,她作爲女兒,就想跟兒子一起分擔,出4萬塊錢。可是,她丈夫說什麼都不讓,還各種鬧。

最終,吳大姐妥協了,沒有出這4萬塊錢給老爸看病,但是自己借錢給了弟弟1萬塊錢。雖然錢不多,但是她心裡舒服一點,畢竟做女兒的也想給老爸盡一份孝心。

如今婆婆生病了,吳大姐藉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讓老公明白了,你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你。大家說,這個方法妙不妙?

【原創生活故事,歡迎個人收藏轉發】

注:圖片來源於網絡,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作者已開通全網維權,抄襲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