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故意的沒錢找爸賠」29歲男訂56杯飲料棄單!店家損失2680元

楊男紅圈處)被警方傳喚到案,他坦承有恐嚇店家,但只是虛張聲勢,「因爲我怕店家報案後,我怕我會抓去關!」(圖/記者林悅翻攝)

地方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市一名29歲無業、有多項竊盜前科的楊姓男子,訂南區西門路一間飲料店共56杯飲料卻棄單,害店家損失2680元,他到案後供稱,「我就是故意的!我沒錢,只有找爸爸賠。」

「急急急,今天一早開店就有一個男子來店點飲料。他點了56杯飲料,說他是廟會的,下午兩點廟會主委會來拿並且付錢。時間到了還不見人來取,打電話才發現是空號。」一名飲料店員工日前在「爆料公社」求助,表示被一名男子晃點,做了56杯飲料,包括40杯阿華田半糖及16杯觀音拿鐵。

好巧不巧,當天下午5時多,手搖飲店員店門發現這名男子在外面望着店裡,不知道在看什麼。男子發現店員在看他,立刻拔腿就跑

女網友說,店裡兩名同事追了出去,一路從臺南新天地永福路一直追,追到忠義路的臺電,同事大喊「搶劫,有人騙錢」,但都沒有人幫忙;同事還一邊跑一邊問,「爲什麼點了飲料不來拿」?

▼56杯飲料被棄單,店家損失2680元。(圖/翻攝爆料公社)

文中提到,男子一開始否認,後來承認有點飲料,但稱是廟會臨時取消,所以不要了,「如果敢報警就砸店,不要以爲廟會好惹的。」後來人還是跑掉,店員無奈,氣得去警察局備案

第六分局金華派出所員警陳弘巖近日疏導保安宮廟會遊行,在金華路與健康路口時,認出遊行隊伍中的楊男。楊向警方供稱,他和該店無任何仇恨糾紛,之前也沒消費過,棄單純粹是因好玩和惡作劇,和廟會無關,「我就是故意的」。

楊男坦承,確實有恐嚇店家「廟會不是好惹的,不準報案,不然要砸店」,但他強調只是虛張聲勢,要嚇嚇店家,並不會真的去砸店,「因爲我怕店家報案後,我怕我會抓去關!」

員警反問那店家的損失誰該負責?楊嫌卻稱,他沒錢賠店家,只能找爸爸。因店家未提告惡意棄單部分全案偵訊後依恐嚇罪嫌送辦。

▼楊男訂飲料時所留的字跡。(圖/翻攝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