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領域的改革須在體制機制上發力 ——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一點感悟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漢燦爛,若出其裡。在廣袤的中國大地上,正上演着氣勢磅礴的歷史壯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中國式現代化這一中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偉大事業,推向一個新的階段。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指導新時代新徵程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將改革進行到底的堅定決心和強烈的使命擔當。全黨全軍全國人民必將在《決定》精神的鼓舞下,凝心聚力、攻堅克難,共同推進中華民族的偉大改革事業!

《決定》闡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錨定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重點部署未來五年的重大改革舉措。《決定》提出的300多項改革舉措,是我們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施工圖,清晰地昭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點。大道無垠,我們風雨兼程。無論路上有多少艱難險阻,我們都將以鋼鐵意志和頑強精神從容跨越,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宏偉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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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中提出的十五大方面的改革任務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一幅全景圖,而在“總體要求”中提出的“七個聚焦”,尤其是點睛之筆。這“七個聚焦”在中國式現代化的進程中是“重中之重”。對於文學藝術工作者而言,第三個“聚焦”尤其是我們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即“聚焦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健全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體制機制,推動文化繁榮,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關於文化方面的“聚焦”,集中體現了習近平文化思想的精髓,也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文化工作的總的致力方向。在“四個自信”中,“文化自信”是最爲根本的自信,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堅實底座。文化領域的改革是建立在文化主體性上的改革。《決定》並非止於理論和觀念的層面上,而是在體制機制上落實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心與舉措。

筆者從個人的角度來學習和理解《決定》,深入領悟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有一個關鍵之點:此次會議的偉大意義首先在於將我們黨對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將改革的決心與信念、思想與觀點,從整體上落實於體制機制的全面改革上。如何破解改革難題,突進改革深水區?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在改革方面的歷史性地位,就在於以體制機制的全面改革,切實推動中國式現代化的偉大進程。《決定》中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的以下這段論述非常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真正領會:“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以偉大的歷史主動、巨大的政治勇氣、強烈的責任擔當,衝破思想觀念束縛,突破利益固化藩籬,敢於突進深水區,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實現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圍到系統集成、全面深化的轉變,各領域基礎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許多領域實現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總體完成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任務,實現到黨成立一百週年時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顯成效的目標,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黨的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推動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這裡所概括的,正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的突破;而本次全會所作的《決定》,更在於“更加註重系統集成,更加註重突出重點,更加註重改革實效,推動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更好相適應,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應該認識到,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落腳點就在於體制機制改革任務的全面落實。這個劃時代的《決定》,其根本意義就在於將推進改革落實到體制機制層面。

可以作爲重要參照的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的說明》。對於黨中央《決定》的出發點,習近平總書記在《說明》中首先闡述了“關於確定全會議題的考慮”,其中明確指出:“要把這些戰略部署落到實處,把中國式現代化藍圖變爲現實,根本在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斷完善各方面體制機制,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製度保障。”“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必須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繼續完善各方面制度機制,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不斷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爲國家治理效能。”在“關於決定稿起草過程”一節中,習近平總書記的說明更加突出了體制改革的基本宗旨。在筆者的學習感受中,《決定》釋放給我們的強烈信號,就在於在體制機制上全面進行創新與落實,使中國式現代化的藍圖化爲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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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現代化是建立在文化自信上的現代化,關於文化方面的改革,《決定》明確提出了“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戰略任務和目標。在《決定》的第十部分,自第(38)項至第(41)項提出了四個方面的任務,都是以體制機制爲抓手的。關於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必須增強文化自信,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革命文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快適應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新形勢,培育形成規模宏大的優秀文化人才隊伍,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其中第(39)項是與文藝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文化服務的相關要求:“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供給機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健全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推進公共文化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分置改革。深化文化領域國資國企改革,分類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深化內部改革,完善文藝院團建設發展機制。”這是《決定》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在文化領域中具有全面的創新性質,卻又要通過體制機制得到具體落實的。

關於文藝改革,《決定》提出的內容,也都與體制機制的深化改革有關。《決定》指出:“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結合、抓作品和抓環境相貫通,改進文藝創作生產服務、引導、組織工作機制。健全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深化文化領域行政審批備案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深化文娛領域綜合治理。”這段論述內容涉及很多方面,但與我們關係最爲密切的則是關於文藝創作、批評,文藝生產服務、引導和組織工作等方面的機制。應該看到,《決定》關於文藝方面的文字雖然很簡短,但卻是根據近年來的文藝生產現狀所提出的改革要求,也是習近平文化思想中關於文藝工作重要論述的政策性體現。

“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結合”“抓作品和抓環境相貫通”,這是兩個具有創新性意義的命題,也是文藝體制機制深化改革的基本宗旨。出成果和出人才,當然是相輔相成的。成果包括了各個藝術門類的優秀作品,也包括優秀的文藝評論成果。近年來,在各個藝術門類如文學、戲劇、電影、音樂、美術等藝術門類都涌現了許許多多精品力作,大大豐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滿足了人們的審美需要。許多作家藝術家創造了深入人心的藝術形象或者說如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文聯十一大、中國作協十大開幕式上的講話中提出的“經典文藝形象”,爲新時代的文藝園地平添了百花爭豔的局面。能夠創作出厚重而表現人性美的作品的藝術家當然是人才。而從中國式現代化的大局要求來看,人才隊伍又是當前國家所急需的。習近平總書記在《關於〈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的說明》中將人才問題提到戰略高度上,指出:“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方面,提出加快建設國家戰略人才力量,提高各類人才素質;完善青年創新人才發現、選拔、培養機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員待遇;強化人才激勵機制,堅持向用人主體授權、爲人才鬆綁;完善海外引進人才支持保障機制。”這裡關於人才的機制改革目標,對於文藝人才同樣是適用的。培育一大批德藝雙馨的文學家藝術家,這是中國式現代化偉大事業的需要。很多創造出傳世佳作的文學家藝術家,已經離世或年事已高,而我們的文藝事業需要更多年富力強的傑出文學家藝術家。“以人民爲中心”的導向,始終是社會主義文藝的根本品格,最大程度地滿足人民的審美需要,是中國式現代化文藝事業的使命。沒有大量的文藝精品,沒有數量衆多的優秀文學家藝術家,是遠遠不夠的。從體制機制的改革角度來看,成果與人才相結合,是值得我們深思並付諸探索實踐的課題。人才在於發現,成爲人民需要的文學家藝術家,也在於其優質創作的呈現。哲學家海德格爾的話可以啓發我們:“一般認爲,藝術品產生於和依賴於藝術家的活動;但是藝術家之爲藝術家又靠何和從何而來呢?靠作品。因爲我們說作品給作者帶來榮譽,這也就是說,作品才使作者第一次以藝術主人的身份出現。藝術家是作品的本源,作品是藝術家的本源。”從體制機制上給文學家藝術家創造更爲有利於成長、有利於深潛生活的條件,這是體制機制改革的一個目標。文學藝術史上的經典作品,作者都是有着深厚的生活體驗的。我們能否有穩定的機制,使作者有機會有條件,像當年的柳青那樣沉潛於創作對象的生活?對於文學家和藝術家來說,榮譽感也是激勵其創作出藝術佳作的“滋養劑”。人才稱號和權威性評獎,是從體制機制上培育文學家藝術家的重要因素。如何完善這種機制?《決定》給了我們以方向。真正能夠創作出當代的藝術精品的文學家和藝術家,一定是和人民在同樣的審美立場、充分體驗人民生活的。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着重提出“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創作導向”,其中指出:“以人民爲中心,就是要把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爲文藝和文藝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人民作爲文藝表現的主體,把人民作爲文藝審美的鑑賞家和評判者,把爲人民服務作爲文藝工作者的天職。”我們在完善評審機制時,是否可以不侷限於專家的維度,也將人民羣衆的評價,作爲評審的一個重要維度呢?

抓作品和抓環境相貫通,這同樣是具有創新意義的體制機制問題。事實上,作品與環境的關係一直都存在着,只是我們的文藝體制尚未自覺地理性地將其納入。適合於優秀作品的社會環境,對作品起着滋育和催化的作用。在文學史藝術史上,都是有很多例證的。如盛唐時期的開放的文化環境,使文學藝術呈現出盛唐氣象。盛唐時期的開放與包容,產生了如繪畫史上的大畫家韓幹的名畫《照夜白圖》、唐代舞蹈中的胡旋舞,等等。北宋時期也是因爲對文化藝術的崇尚,纔有詞樂和繪畫的發達,留下許多傳世精品。上世紀80年代的若干經典歌曲,如《在希望的田野上》《年輕的朋友來相會》等,無疑是在改革開放初期春潮澎湃的時代環境中才能涌現的。有些時候文學藝術的巔峰狀態,與當時的社會形成巨大反差,如建安詩歌,而究其實質,社會環境還是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乃如劉勰在《文心雕龍》的《時序》篇中所談到的,“觀其時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積亂離,風衰俗怨,並志深而筆長,故梗概而多氣也”,從相反的路向上揭示了時代環境與文藝興衰的關係。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提出的“物質生產的發展例如同藝術生產的不平衡關係”揭示了某種歷史性的規律。但我們處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時代,作品與環境的關係是同頻共振的。文學家藝術家們要書寫人民的史詩、民族的史詩。要徹底改變有“高原”缺“高峰”的狀態,一個奮發有爲的時代環境、寬鬆和諧的創作環境、有着很高審美標準而又客觀公正的批評環境,都是不可缺少的。傑出的藝術精品,成爲時代的精神標識,刻印着中華民族文化的鮮明的辨識度,好的環境是必要條件。如果說,以往文學史藝術史的作品與環境關係是自在而非自爲的,是歷史的產物,而在當下,在新時代,作品與環境的關係是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歷史主動。創造一個陽光明媚、風清氣正的環境,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文化建設要素。那種感官刺激、低級媚俗的東西,曾經污染我們的文藝環境,現在我們不能容忍這些東西的存在。要讓那些謳歌時代、謳歌人民且在藝術審美上深受人民喜愛的作品有良好的生長環境、創造環境,抓作品與抓環境相貫通,就是需要在體制機制改革上統籌考慮的重要前提。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的核心內容,也是舉國上下同心協力的致力方向。落實到體制機制改革是《決定》的要義,對這個問題的領會與實踐,是真正弄懂弄通全會精神的關鍵所在。對於文藝創作和批評的發展繁榮,全面深化改革也必須以體制機制改革作爲切入點。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結合,抓作品和抓環境相貫通,不能停留在一般的理解和闡釋上,而是要以體制機制改革爲保障。“知而不行,非真知也。”唯有深入貫徹落實體制機制的深化改革,方能真正稱得上“知行合一”。

(作者系中國傳媒大學文科資深教授、人文學院院長,中國文藝評論[中國傳媒大學]基地主任)

來源:中國藝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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