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貪官獄中病逝 法院仍要追回77萬賄款

圖中爲朱瑞皓。(照片 / 陳志賢攝)

文化部人文司前司長朱瑞皓,2018年擔任傳藝中心副主任期短短1年間,竟將標案資訊泄漏予廠商,並收回扣180萬元。最高法院去年6月依《貪污罪》重判他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確定,7月發監。另,朱男早前曾任文化部人文、出版司副司長、司長期間,因涉收臺北市出版商業公會行賄77萬餘元而遭起訴。今年6月1日,朱瑞皓服刑期間於獄中因敗血性休克、呼吸衰竭身亡;臺北地院近日審結,針對朱男涉案部分公訴不受理,仍須歸還行賄77萬犯罪所得。

朱瑞皓另於擔任文化部人文、出版司副司長及司長期間,因投資失利 、與前妻感情不睦,經常流連酒店喝花酒、包養酒店女公關,導致入不敷出。

之後,朱瑞皓涉嫌利用展覽補助款機會,向臺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盧欽政、副理事長周均亮等人視爲收賄。另,朱也受招待赴泰國及越南、首爾、北京、美國機票及現金共78萬2885元,護航2人取得特定補助款165萬9400元。

朱瑞皓於擔任傳藝中心副主任期間,承辦戲曲裝修案及琴房統包案,擔任標案的評選委員。未料,他爲貪圖私利,竟與廠商約定索賄回扣比例並泄漏招標案資訊以朋分賄款,而於標案正式公告之前,竟交付標案的內部文件予有意合作的廖姓廠商。

朱男與廖姓廠商經談妥回扣比例,後泄漏內部採購文件、相關資訊予對方,以利其提前規劃及製作評選所需之服務建議書,並復勾選特定評選委員,便於朱在評選過程中護航。廖以最高分得標,朱瑞皓爲此分得戲曲裝修案及其追加工程回扣120萬、琴房統包案回扣60萬元。

一審、二審認爲朱男年收入達150萬元,爲填補個人資金缺口、貪圖不法財物,竟共同尋找合作廠商承標工程以收取回扣,最終判刑7年10月,最高法院去年6月駁回上訴。

朱瑞皓去年7月發監入獄,今年6月1日於獄中服刑時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