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覈准變更主要股東,浙江縉雲聯合村鎮銀行被罰95萬元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水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披露,浙江縉雲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經覈准變更主要股東股權;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被罰款95萬元。

根據浙江縉雲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報告披露,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持股4300萬股,持股比例爲43%,杭州銀行持股1000萬股,持股比例10%,浙江壽爾福化學、天喜控股集團、浙江新都紙業分別持股6%,此外5位股東持股比例爲4%、1位股東持股比例爲3%,3爲股東持股比例爲2%。

2023年,浙江縉雲聯合村鎮銀行營業收入9211.66萬元,營業利潤5294.28萬元,淨利潤1685.21萬元。不良貸款率1.02%,不良資產率0.93%。

2023年報告期內,浙江縉雲聯合村鎮銀行各項貸款總額147881.71萬元,較年初增加22078.88萬元,其中:對公貸款餘額18862.89萬元,佔比12.76%,較年初增加648.63萬元:對私貸款餘額129018.82萬元,佔比87.24%,較年初增加21430.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