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石屏北銀村鎮銀行被罰25萬元:董事未經任職資格覈准即履職

7月3日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紅河監管分局公佈的最新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雲南石屏北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南石屏北銀村鎮銀行”)因董事任職資格未經覈准即擅自履職的嚴重違規行爲,被處以25萬元罰款。這一處罰決定彰顯了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高管任職資格管理的嚴格要求和零容忍態度。

同時,針對此次事件,紅河監管分局對時任雲南石屏北銀村鎮銀行董事長張濛濛進行了責任追究,並給予其警告處分。作爲銀行的主要負責人,張濛濛的此次受罰不僅是對其個人履職不當的警示,也是對整個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隊伍的一次深刻教育。

來源:投資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