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警告就發射布袋彈? 港警務處長:我們早已舉了很多次黑旗
《逃犯條例》原定12日恢復二讀,在民衆示威抗議後便持續延期,不過過程中,民衆和警方爆發衝突,員警也出動布袋彈、橡膠子彈及催淚彈等驅趕。港媒指出,警方疑似在沒有事先警告的情況下,就向示威者攻擊,還向沒反抗的示威者使用警棍。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13日表示,在那樣的場面下,警方使用武力的行爲是適當的。
有記者提問,警方沒有預先警告就投擲催淚彈或發射橡膠子彈等,是否違反《警察通例》或守則?盧偉聰對此迴應,在警方的指引中,在可行的情況下會先發出警告,「我們12日已舉了很多次黑旗,也有口頭警告,不知大家有沒有聽到。」他接着補充,如果情況很危急,可能會在未發出警告時便發射催淚彈,「這也不會很奇怪」。
報導再指,網路流傳的影片中,有員警連續並近距離向示威人士施放胡椒噴劑,或是將示威者推倒在地,並連續揮動警棍。對於有人質疑警方所使用之武力是否恰當,盧偉聰解釋,警方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迫不得已使用武力驅散人羣和控制場面。
他最後強調,警方在使用武力時,嚴格依從警隊使用武力的相關指引,「在當天的情況下,我的同事使用武力是適當的。」
據悉,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對此表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及有關負責官員談話指出,金鐘一帶發生的情況不是和平集會,而是公然、有組織地發動暴動,「中國中央政府強烈譴責各類暴力行爲,我們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予以處置」。
▼立法會附近仍有員警戒備。(圖/記者吳奕靖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