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華藝網受害藝術家平反 文化部將於2周內做出政策宣示

文化部李永得表示,將爲華藝網受害藝術家平反。(本報資料照)

全球華人藝術網於2017年起遭控讓上百位藝術家簽下不合理契約,經80多位藝術家提告及文化部協助,負責人林株楠於去年已依詐欺罪起訴,全案目前由臺北地院審理中,一審判決尚未出爐。文化部長李永得12日預告,將持續爲超過500位的受害藝術家提供協助,併爲華藝網一案於2周內做出政策宣示,爲藝術家平反。

曾獲國家文藝特別獎水墨畫羅振賢是百位受害藝術家之一。他表示,事件開端可追溯至民國100年,華藝網透過文建會(文化部前身)以「臺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劃名義,與臺灣百大藝術家簽署合約,「大家看到文建會補助,都非常樂意配合,不料合約隱含侵權內容,除了部分作品售出收入要給華藝網,完成的作品及未來的作品也只能由華藝網獨家代理銷售。」

羅振賢表示,首先驚覺合約有問題的是藝術家劉國鬆,他向華藝網提出告訴後,其他百大藝術家才意識到事態嚴重,於2017年起陸續集結,於去年起訴林株楠。

受害藝術家之一、師範大學美術系主任莊連東表示,除百大藝術家外,也有不少年輕的新銳藝術家與華藝網簽署合約,但許多藝術家礙於金錢壓力、不懂法律因素,擔心會無力負擔或落入誣告罪名,不敢爲自己的權益挺身而出,建議文化部可再加強受害者窗口,提供專業協助。

莊連東也透露,當初華藝網利用文建會名義與藝術家簽署合約,向藝術家與文化部展示的文書內容卻不同,給藝術家的文書印有文建會Logo,給文建會的卻沒有,文化部也應針對這部分提出告訴,加重華藝網非法性

李永得表示,華藝網一案是臺灣有史以來最大宗的藝術詐騙案,藝術家與華藝網簽下的合同如同賣身契,凡售出作品就要支付40%的收入給華藝網。前任文化部長鄭麗君時期,文化部就開設窗口,讓受害藝術家前來登記,文化部謹慎面對此事,也協助受害藝術家向法院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