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食藥廣告日逾30件 去年罰金2.5億
食品藥物管理署公佈111年度十大違規食藥廣告名單。(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昨公佈去年10大違規食藥廣告,每天超過30件違規裁罰,總裁罰金額超過2億5800萬元。其中以電視購物販售的「日本味王金盞花葉黃素磷脂膠囊」違規34次最多,另外還有多款知名保健食品上榜。
去年食藥廣告違規案件以電視、網路爲主,電視廣告裁罰件數達6889件,罰款金額1億2500萬元;網路則有5712件,罰款金額1億2200萬元,網路平臺以蝦皮購物違規3598次最高。
電視方面有多達9成出現在購物頻道,又以東森購物1臺違規743次最多,其他包含VIVA購物臺、momo購物臺、美麗人生購物臺也都出現在名單中。
至於廣告違規產品以「日本味王金盞花葉黃素磷脂膠囊」共計34次最多,食藥署官員表示,該產品出現「可修復視神經420%」、「視神經再生+680%」、「視神經靈敏度+800%」等字樣,被依違反食安法第28條,食品不能涉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及醫療效能情形開罰。
其他違規產品還有「Dr.穆拉德芯立強PLUS膠囊」、「陽明生醫一家人益生菌S」、「日本森下仁丹晶球長益菌」、「A.H.A強股配方」等知名保健食品。
另外,食藥署也統計出去年受罰電視廣告之代言人,包含藝人眭澔平、姚黛瑋、檢場、高羣,以及醫師陳柏臣共5名,各向廠商開罰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