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違規食藥粧廣告 罰逾5000萬

臺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19日公佈去年查緝違規食藥粧廣告結果,其中「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總計被開罰380萬元。(臺北市衛生局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臺北市衛生局19日公佈去年查緝違規食藥粧廣告結果,共對561件食品、藥品或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廣告開罰,總罰鍰高達5424萬元,其中「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累計最多,共被開罰380萬元,其中主打食品「拉蓓『暖宮精萃飲』」因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違規。

衛生局昨指出,根據衛福部規定,藥商及醫療器材商刊播藥品、醫療器材廣告前,應向中央或衛生主管機關申請並獲覈准,且不得擅自變更原核準的廣告內容刊播,一般商品廣告則不得宣傳醫療效能。

經衛生局統計,去年開罰561件違規食藥粧廣告,裁罰總金額5424萬元,其中食品395件裁罰金額達3219萬元、佔比59.3%,藥品或醫療器材39件裁罰1378萬元、佔比25.4%,化粧品127件裁罰827萬元、佔比15.3%。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指出,違規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業者爲「七寶創意有限公司」,累計14件違規廣告,罰鍰達380萬元,例如主打商品「拉蓓『暖宮精萃飲』」因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違規。

林冠蓁表示,罰鍰累計第2名爲「中華海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累計5件違規廣告,罰鍰共250萬元,主打商品「Hi-Q褐抑定小分子褐藻糖膠」食品廣告詞句,也因涉及醫療效能違規;罰鍰累計第3名爲「八馬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共4件違規,罰鍰累計136萬元,其「利保肝」產品廣告與當初覈定的藥品廣告內容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