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禁保母跨轄收託安置童 民團:安置童恐無處去
衛福部修訂「直轄市、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要求縣市政府避免跨轄安置,預防剴剴案重演。圖爲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衛福部修訂「直轄市、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要求縣市政府避免跨轄安置,預防剴剴案重演。不過,民間團體表示,跨轄安置存在的原因,即是縣市間資源與需求不相當,若一味禁止跨轄安置,而未同時制定資源調度等配套措施,恐會讓需要安置的兒童無處可去。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說,跨轄安置是因應安置量能資源不足,跨縣市協調的權宜之計,若政府因爲單一個案,就阻絕了社工權宜處理的方式,「個案該往哪送反而成了問題」,防止兒虐憾事的重點,應放在強化後續追蹤輔導機制。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減少跨轄安置,可避免訪視頻率因安置位置過遠而降低,無法及時發現兒虐,其立意良善;不過,實務上仍會面臨資源配置問題,例如新北人口數多,個案服務需求高,安置資源卻不足以因應,纔會跨轄轉送至周邊縣市,「如果只是限制不準跨轄,那縣市資源不足時,孩子該怎麼辦?」
王玥好表示,減少跨轄安置一直是政府兒少替代性照護政策目標之一,但在限制跨轄安置的同時,政府應該盤點安置資源與需求,資源配置有其成本,應由中央協助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配置足夠的安置資源,讓資源與需求相應,纔能有效解決問題。
衛福部居託人員照顧家外安置童處理原則中提到,建議居託人員安置以轄內安置個案爲主,若地方政府因資源不足等因素,須跨縣市使用資源,則應建立縣市間居託安置服務系統性合作機制或制度,「切勿由主責社工自行將個案跨轄安置。」另,社家署已研擬,將跨轄安置比率納入社政單位績效考覈中,跨轄安置愈多、考覈成績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