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販售煙品給予未成年 依法可罰1萬元

▲拒賣未成年煙品,超商店員竟遭拍桌怒罵。

記者翁嬿婷/臺北報導

「未滿18歲上門買菸,北市竟有3成5的店家照樣賣!」臺北市衛生局15日公佈突擊120家販賣煙品場所調查結果,發現仍有約3成5的業者違法賣煙給身着高中制服的「秘密客」,其中又以檳榔攤違法賣煙比例破7成最誇張;值得注意的是,臺北市這次調查發現,便利商店不合格率也大幅增加,並提醒觸法店家可罰予1萬元。

臺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處長林夢蕙表示,衛生局針對北市12個行政區的超商、連鎖賣場、超市、檳榔攤、雜貨店等販賣煙品場所,進行無預警測試,派出身着高中制服的「秘密客」上門買菸,結果仍有逾3成5業者違法販售煙品。

林夢蕙表示,調查過程中發現,有業者爲規避取締故意不給發票;也有店員販賣時東張西望,詢問外面有沒有警察,還表示「不要害我!」,但仍販售煙品;還有幾個店家叮囑下次脫掉制服再來買。

林夢蕙提醒,違規賣煙給未成年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1位已被裁處1萬元的業者表示,「罰金遠高於賣1包煙的利潤」,請求衛生局再給1次機會「賣1包煙才賺4元,不小心被抓到竟要罰1萬!」因此衛生局提醒店家勿以身試法,心存僥倖

►►►關注2016,邀請讀者加入《ETtoday筋斗雲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