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儲存危險物導致火災! 育宗企業遭停業30天處分

▲育宗企業遭停業處分。(圖/翻攝自google map)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湖內區「育宗企業有限公司」日前因爲儲存公共危險物管制量達30倍以上,發生火警,造成廠內一人受傷,消防局自2011年起,陸續舉發7次,罰鍰55萬6千元,都沒有完全改善,今天(3日)決定裁定停業30天處分,自2015年9月7日至10月6日止,「停業期間如果違規經營處以怠金,不改善者,將可以行政執行法斷絕營業用水與電。」

高雄市消防局表示,「育宗企業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清潔劑製造,由於廠內堆放公共危險物品管制量達30倍的物品,「8月19日發生火警,造成1人受傷,經查證後發現,該公司在2011年起就遭我們陸續舉發7次, 罰鍰55萬6千元,仍是沒有完全改善,因此在今天裁定停業一個月,停業公告將在7日上午9點到現場張貼。」

如果停業期間仍有違規經營,將可依照行政執行法第30條規定新臺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