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迴歸掛牌上路 安全又安心

去年底實施掛牌上路的微電車不需要駕照,還可投保強制險,然因首次掛牌上路在相關規定上仍嫌不足,相關部門應逐步調整更符合上路的各項條例與措施,並鼓勵舊車迴歸掛牌上路。圖/電能車輛協會提供

去年底開始實施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以下簡稱微電車)掛牌上路,除了新購之外,既有行駛中的微電車也應該在兩年內迴歸經銷商掛牌上路,但是自實施之後不僅新車銷售數量逐漸萎縮,連舊車迴歸掛牌上路也寥寥無幾,從市場角度看,民衆因擔心掛牌後要駕照且會被檢舉或取締等傳言影響不小,顯見整體的政策推動明顯宣導不足。

去年底實施掛牌上路的微電車不需要駕照,還可投保強制險,掛牌主軸是車輛管理,並以安全騎乘減少肇事爲最高要求,而警政署針對電能車輛發展協會建議微電車屬於慢車的一種,非重大違規應以勸導爲主,特回覆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處罰條例)第69條第1項定,微電車屬於慢車種類之一,違規行爲依該條例第三章慢車相關規定處罰。微電車倘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之相關違規行爲,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爲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另外,電能車輛協會還建議微電車是慢車的一種,應視同其他慢車不受理檢舉達人的檢舉。警政署也說明,依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1項規定,汽機車有違反該項所列相關法條之違規行爲,民衆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之。微電車屬於慢車種類之一,依上述規定,微電車之交通違規行爲非屬民衆得檢舉之項目。

電能車輛協會進一步表示,微電車自行在家充電即夠用,不需要透過交換電池可節省月租費,另外因微電車爲綠能環保短程交通工具,因此希望爭取微電車停機車格應全面暫不收費,並據以鼓勵舊車迴歸掛牌上路。另建議環保署依據電動機車碳權處理方式,購買新車仍可與電動機車同樣享有1,000元碳權購買資格,另一方面環保署及各縣市政府也應比照小型輕型機車補助微電車,透過加碼補助鼓勵民衆騎乘同爲節能減碳的微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