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被霸凌…她遷怒女病友掐到死還反覆確認死透 判12年加監護4年
宜蘭縣一家復康機構林姓女院民因懷疑工作人員霸凌她,遷怒病友,掐死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張姓女子,犯後還多次試探鼻息,確認被害人已無生命跡象才離去。宜蘭地方法院依殺人罪論處,審酌林女有精神疾病,減刑後判12年徒刑、刑後監護4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林女(54歲)2007年起就因重鬱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就診住院,2008年11月間,被安置在一家復康機構。2022年9月中旬到下旬,林女兩度與其他院民吵架甚至打架,10月下旬因爲想爬牆進護理站拿饅頭,被工作人員移到3樓保護室,情緒低落。
同年11月4日上午11點50分,林女原本躺在3樓保護室牀上,看到張女在門外探頭,招手讓她進入室內,下牀關上房門,挪動牀鋪擋住門口,隨後將張女拉到地上,用雙手大力掐住脖頸。張女1小時後失去生命跡象,林女仍不斷試探氣息、加重掐脖力道、擡起張女頸部往地上摔,確認是否已經死亡。
殺死張女後,林女移開牀鋪,敲打房門讓工作人員持磁扣開門;中午12點48分,她直接走出保護室,毫無遮掩意圖。照護員56分許發現躺在地上的張女,急忙送醫但不治。院方透過監視器畫面才得知慘劇,報警處理。
林女聲稱長期遭工作人員霸凌,被關進保護室後認爲死路一條,才下手殺害張女。復康機構人員證稱,林女有時會幫忙洗碗筷、倒尿,但會因此而提出不合規定的要求,若不答應就會被記恨;她有時情緒不穩,會與其他院民衝突,或是找工作人員麻煩。
陽明交大附醫鑑定,林女多年酗酒,認知功能退化,有「酒精失智症」,病識感不佳,偏執多疑;基於她長年認知功能缺損,鑑定認爲本案發生時,林女的辨識能力已減低。宜院認爲林女的身心狀況雖符合減刑標準,但犯罪情節重大,不宜輕縱,考量她坦承犯行也有悔意,判12年徒刑,刑後監護4年。
高院開庭期間,林女表示「聽得懂」法庭活動,合議庭審理後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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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死復康機構女病友的林姓女子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12年徒刑,判12年徒刑、刑後監護4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