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兜售「兩條線」快篩 指揮中心警告:買賣方都可能觸法
指揮中心表示近期發現網路上有人兜售陽性結果的快篩試劑,屬於違法行爲。圖爲民衆購買快篩。(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近期發現網路上有人兜售陽性結果的快篩試劑,屬於違法行爲,已請檢調進行調查。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提醒,無論是買方或賣方,都可能面臨不同程度的處罰,請民衆勿以身試法。
莊人祥說明, 如果購買者將陽性快篩試劑用於騙取財產,例如僞稱確診以向保險公司獲取防疫保險金,可能觸犯刑法的詐欺取財罪;若賣方有預見購買者將用於騙取財產,且購買者確實着手爲之,賣方也可能成立詐欺取財罪的教唆犯或幫助犯。
另外,若將陽性結果快篩試劑用於就醫診療,並謊稱爲其快篩結果,則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所定的據實陳述義務,依該法69條第1項第1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果又於自主疫調回報系統上不實填寫爲診者,已妨礙疫調進行,則違該法第43條第2項規定,依該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