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家沒附統編 3月起開罰

(財政部。圖/林昱均)

依新版稅籍登記規則及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網路版市招」將於3月1日起上路,商家在社羣媒體、代購網銷售貨物,任何商品都必須附上統一編號、名稱。財政部指出,若商家未檢附,國稅局將認定涉及逃漏稅並查覈銷售額資料。

依財政部2021年11月23日預告修正「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自2022年3月起,我國電商平臺如架構網站、APP等提供店家線上銷售者,平臺業者皆有義務幫所有店家保存交易紀錄,以供國稅局查覈、勾稽。

另財政部同時預告修正的「稅籍登記規則」也規定,自2022年3月起,商家在社羣媒體、代購網銷售貨物,任何商品都必須附上統一編號、名稱,國稅局將查覈其申報銷售額資料,等於網路版的營業登記。

揭露統一編號等於掛上「網路版市招」。官員指出,未來網路商家銷售貨物卻未揭露或未辦理稅籍登記,等同實體商家賣東西卻沒有標示統一編號,不僅會被國稅局裁罰,民衆也可合理懷疑爲逃漏稅並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