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師涉嫌受賄案被提起公訴

山東檢察機關依法

對王君師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山東省臨沂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君師(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棗莊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君師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棗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君師利用擔任臨沂市公路局黨委書記、局長,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平邑縣縣長、縣委書記,臨沂市蘭山區委書記,臨沂市副市長,臨沂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編輯:小C 審覈:徐帆 終審:丁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