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轟林智堅侵佔國家財產 反控誣告

臺北市議員王鴻薇7日至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林智堅誣告與違反著作權法。(郭吉銓攝)

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風波演變成司法訴訟戰。遭林控告加重誹謗罪的臺北市議員王鴻薇,昨到臺北地檢署反控林涉嫌誣告罪;另告發中華大學標案主持人及相關人員、指導教授多人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她批評林涉嫌抄襲的竹科管理局報告,屬於國家財產,如同「國家出錢幫他寫論文」。

王鴻薇說,竹科管理局對外表示,委辦案計劃的智慧財產權屬於竹科管理局,且根據該標案合約規定,林智堅需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經授權且負擔相關費用纔可使用,林智堅根本沒有出具授權書,「這不是侵佔國家財產,什麼是侵佔國家財產?」她要求林智堅不要回避,出面說明。

王鴻薇表示,如果林智堅不能拿出授權書,則該計劃主持人和相關人員未通過授權讓渡國家權利給林撰寫論文,有違法之嫌,且指導教授背書聲明,已證明其明知該計劃著作權爲竹科所有,卻任由林使用,涉嫌違法。

國民黨立院黨團也要求科技部督導竹科依法提出告訴,追究刑、民事責任,呼籲中華大學儘速組成委員會調查相關事證,必要時撤銷林碩士學位。

林智堅昨再親自迴應著作權問題,他說,第一時間老師已證實他有參與計劃、共同研究,他在2008年6月26日口試,但論文早在同年5月就完成,科管局委託報告則在同年7月繳交。

林智堅強調,「從頭到尾這是我和學校老師共同參與的計劃」,且在臺灣各大學,學生和老師參與計劃做爲論文很常見,否認用國家資源做自己論文,盼此事就此打住,迴歸政策討論。

林智堅幕僚也拿出科管局合約,強調當「完成」結案時,著作權纔會從教授和林智堅手上轉移到科管局,稱國民黨指控是子虛烏有,是拿着雞毛當令箭。

幕僚也提出科管局曾在2008年6月26日發文給中華大學,請中華大學修正研究報告,結案報告則在7月2日完成,時間都比林智堅口試還晚,足以證實口試時,他與中華大學研究團隊,仍擁有該份報告相關權利。

中華大學表示將組成調查小組,原則與臺大一樣,2個月內會完成審定。至於委託案是否可發表碩論?解鴻年認爲,一般委託案像科技部計劃等都可發表,對研究團隊來說也很正常。

解認爲,「這些內容若不發表,教授如何研究或升等?」但科管局提到著作權歸屬,他則指出,過去很少簽到這類著作權讓與合約,因此還需再釐清。